清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及污染天气应对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清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及污染天气应对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清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及污染天气应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7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清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及污染天气应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7,7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清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及污染天气应对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37,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清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及污染天气应对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37,7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项目验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人员)清单或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公告附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及污染天气应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及污染天气应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11月2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406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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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鹿鸣路清远大厦
联系方式:0763-*******
名 称:清远市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4层06号
联系方式:0763-*******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763-*******
清远市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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