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商业渠道“门到港”国内段物流运输服务采购公开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商业渠道“门到港”国内段物流运输服务采购公开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
商业渠道“门到港”国内段物流运输服务
采购公开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商业渠道“门到港”国内段物流运输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PYZ-SDWL-202411010001)以公开必选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商业渠道“门到港”国内段物流运输(含拖车)服务
2、项目编号:NPYZ-SDWL-202411010001
3、项目概述:南平全市内到国内指定港口段提供“门到港”国内段物流运输(含拖车)服务。
4、采购内容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出发地 | 目的地 | 服务需求 | 预计采购金额 | 保证金 |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商业渠道“门到港”国内段物流运输(含拖车)服务 | 南平 | 光泽 | 马尾港/江阴港/厦门港 | 提供20GP/40GP/40HQ拖车物流运输服务 | 45万元 | 5000元 |
南平 | 建阳 | |||||
南平 | 建瓯 | |||||
南平 | 顺昌 | |||||
南平 | 邵武 | |||||
南平 | 松溪 | |||||
南平 | 武夷山 | |||||
南平 | 延平 | |||||
南平 | 政和 | |||||
南平 | 浦城 |
注:按照客户业务量具体情况进行出货,据实结算。
5、供应商资格条件:
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明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项目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具有车辆进港资质。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对列入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采购人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谈判小组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8)承诺与声明。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投标响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书面声明);
(10)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响应。
6、领取邀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请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09日](北京时间),将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和“应答人信息表”发送至发起人邮箱(邮箱:139*****873@139.com)。发起人收到邮件后即将合作谈判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响应人。
应答人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
应答人单位 | |||
地址 | |||
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 | |||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人缴交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并在开标前一个日历日的中午12:00前到帐(是否到达指定的存款帐户,以采购人指定的收款账户进帐单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
保证金打入账户如下: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平延平区支行
未成交的投标人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成交人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寄(送)达采购人,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于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161号邮政大楼11楼。
10、本项目采购人:
招标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161号12楼寄递市场部,邮编:****** ;
电话:0599-*******,传真:0599-*******;
联系人:刘德(标书指定接收人) 联系电话: 139*****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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