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产业园B03-11地块填土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

临海产业园B03-11地块填土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海产业园B03-11地块填土权招标(项目名称)已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填土权项目地点:东莞市沙田镇。

2.2 填土权项目规模:本场地吹填范围为临海产业园B03-11地块,填土标高达到2.8米(国家85高程)。场地填土总面积约*****.08平方米,填土方量共约******立方米。

2.3 计划填土时间:计划填土总时间20日历天。

2.4 填土权范围及要求:由招标人提供场地,中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及合同约定,完成场地内场地填土等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填土(含场地清理、清除杂物、回填土石方及建筑余泥、平整压实等)和排水渠道。其中:

1、平整度要求不大于正负5公分,填土标高达到2.8米(国家85高程)。回填材料要求使用黄土、砂土(指国家标准GB/T *****-2007中的4.0.5条所确定的砂类土)。不得采用淤泥、垃圾土和其他混有树根、草根等有机质土类和夹有粒径超过30cm块石的土类作为回填土。

2、完工面应平整压实,设置排水沟,完善排水措施,切勿积水。在施工过程中,对场地内所有外排水都必须做详细、合理的排水方案,外排水必须经过澄清后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方能排入周边市政排水系统。

3、施工现场应配备清洗池,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同时,配备道路清洗车辆,对运输沿线道路24小时不间断清洗。

4、对现状绿化、道路及管线设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严禁破坏相关市政设施,造成破坏的应予以赔偿及修复,对周边村民财产造成破坏的应按实际赔偿。

5、运输车辆管控:

(1)所有运输车辆应在交警、交通、城管部门备案,填土公司应提前一个星期提交资料接受核查,确保运输车辆及驾驶员证件合法。

(2)所有运输车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章、超载、遗撒、滴漏、污染道路、不服从指挥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3)在车辆进出口安装车牌识别系统和监控设备,满足与填土管理办公室进行网络联网功能,实时进行填土现场及车辆监管。

(4)指定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运输车辆随车配备GPS定位,并提供终端设备设置于填土管理办公室,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行驶路线跟踪,严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通行时间行驶、不按规定土源取土场取土。

(5)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密闭运输管理要求覆盖运输,不得有扬尘、遗撒、滴漏等现象发生。

6、土壤环保要求:

(1)填土公司需提供有效的土壤来源证明,禁止使用来源不明,涉及《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东府〔2017〕54号)所明晰的“电镀、化工、制革、石油加工、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焦化、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12大类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污泥处理处置等公用设施”用地挖出土方作为土方来源。

(2)填土完工后填土公司须提交场地土壤环境初期调查报告,报告须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要求,否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 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独立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备房建或市政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 申请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最少承接过1项发包范围包含土(石)方或单独的土(石)方项目。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东莞市寮步镇上底村上福西路4号)持企业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3 实际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不含本数,下同),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修改资格预审条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本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申请变更招标方式。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2月0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东莞市沙田镇东莞港沙田港区服务大楼12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东莞市沙田镇电视台、报纸、东莞·沙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莞市沙田镇横流大街46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6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寮步镇上底村上福西路4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69-********

传真:/

附件: 临海产业园B03-11地块填土权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日期:2019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园 地块 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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