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武村一期项目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赵武村一期项目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赵武村一期项目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JSZC-******-ZZJT-C2024-007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ZZJT-C2024-0072

项目名称:赵武村一期项目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元/m3;

采购需求:

赵武村一期项目需拆除自建房屋共计152户,房屋现场丈量总面积*****平方米。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表至地面正负零、建筑垃圾外运等服务,详见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甲方动迁指令后3个月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等工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可以延长服务期限,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一份(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信用信息(要求见“十四、磋商相关说明”中“(三)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8.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渣土运输核准证书(核准范围包含建筑垃圾运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11-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2024年11月13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1月13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王加乐 联系电话:0516-********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3号楼1605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本项目走特殊事项申请,免发采购意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汉风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秦郡路9号

联系人:蒋恒强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3号楼1605室

联系人:王加乐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加乐

电话:05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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