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秀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优化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隐秀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优化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隐秀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优化项目 JSZC-******-JSHP-G2024-004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HP-G2024-0047

项目名称:隐秀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优化项目

预算金额:40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8.******万元

采购需求:

隐秀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优化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方式: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报名。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因供应商可能会存在操作不熟练、业务不熟悉等因素,为保证开评标流程顺利,供应商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

联系人:顾韬、华继文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韬、华继文

电话:05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非机动车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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