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山江航运开发工程前期研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关于江山江航运开发工程前期研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江山江航运开发工程前期研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
项目名称:江山江航运开发工程前期研究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一
标项名称:江山江航运开发工程前期研究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地形测量、外业调查、地勘、编制《江山江(贺村~双港口)航运发展专项规划》、《江山江(贺村~双港口)梯级开发专项规划》、通过专篇形式对水资源影响及保障、防洪排涝影响、各规划枢纽的淹没浸没影响、生态环境影响等进行详细研究并出具专篇报告、江山江(贺村~浙赣省界)运河线位方案研究报告及数字多媒体宣传材料制作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内容,提交两规划、四专篇及一研究(终稿)及数字多媒体视频文件,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项目服务期限调整,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决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含有公路,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水利水电,服务范围应包括规划咨询)的工程咨询企业。
(2)投标人具备以下特定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同时包含工程测量和海洋测绘专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三家,联合体主办单位必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服务范围应包括规划咨询)的工程咨询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 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联合体由主办单位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联合体由主办单位提交响应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99号文化艺术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A座5楼),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articleId=iN4GeBlToXEbaIYEcwfq7Q%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 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 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 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 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 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 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在投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无法联系到投标人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5)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的为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中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朱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
名 称: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衢州市江山市双塔街道江滨北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
传 真:0570-*******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露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周丽爱
质疑联系方式:05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财政局
地 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传 真:/
联系人 :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199*****57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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