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村七街泉州路以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

杨村七街泉州路以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杨村街道办事处机关杨村七街泉州路以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杨村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杨村七街泉州路以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16年8月9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同意将武清区杨村七街泉州路以东、泉州路以西2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我市2015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2016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复函》(津国土房拆函字[2016]1222号)。2016年9月27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第19次区长办公会《武清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纪要(第19次)》通过,同意授权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杨村街道办事处作为杨村七街泉州路以东、泉州路以西2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主体,负责组织该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标工作。 杨村七街泉州路以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面积11.09万平米,共计693户,总投资额为24.1亿元。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41,00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杨村七街泉州路以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拟由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 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据《武清区人民政府与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协议》及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办、天津运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旧城改造项目合作协议》,经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批复》(武清政函[2009]306号)批准于2009年7月成立。主要负责武清区杨村17个村街撤村建居工程,包括土地征收补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集体资产处置、房屋拆迁。 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七年来,已累计投资110亿元,完成了武清区杨村改造范围内16个街村的撤村建居工程,累计建设完成、交用160万平方米的还迁住宅及幼儿园,学校,菜市场等生活配套设施,并承担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建成近十万平方米的社区商业,为周边居民提供丰富的休闲娱乐及餐饮购物功能。截止目前,还迁入住共计12000套住宅,近万户还迁百姓的居住生活条件得到改善,“要住就住住总房”在当地不胫而走,众口皆碑。 杨村七街泉州路以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武清区人民政府与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协议》中,武清区杨村17个村街撤村建居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泉州北路18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杨村七街泉州路以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提出以下评审意见: 1、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据《武清区杨村街道旧城改造项目合作协议》承接武清杨村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17个街村的土地整理工作,现完成16个街村的拆迁整理。根据武清区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9次)会议决定将杨村七街棚户区改造工程由杨村街道办事处负责政府采购招标工作。2、该论证项目为《合作协议》中土地整理范围内的一部分,采用原建设单位既符合原协议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又能保证项目工作的延续性。 鉴于以上情况,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建议“杨村七街泉州路以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王强 天津国际科技咨询公司 高级
依据采购法相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前期论证,经与采购人沟通了解情况,同意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原因如下:1、依据《武清区人民政府北京住总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协议(2009.7.2)》和《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旧城改造项目合作协议(2009.7.2)》由天津京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进行杨村街道下属17个村庄的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包括土地征收补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集体资产处置、房屋拆迁和安置等工作内容,京城投资已完成上述内容中16个村庄的工作,本次项目是整个项目的一部分。2、本项目与前期16个村庄的改造联系紧密,同在杨村街道同一开发片内,且互相配套,由该公司进行具有很高的便利优越性。3、如果采用其他公司进行该项目,对项目的前期工作需重新进行,且工作过程中会出现无法衔接内容,对整个开发项目遗留很多问题,可能影响杨村镇整体改造开发进度,造成极为不利的社会影响。综上,同意该项目采购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杨东斌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高级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6年11月01日起至2016年11月07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2)联系人:杜敬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
2)联系人: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6年10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泉州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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