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政府购买项目询价公告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政府购买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等文件规定,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询价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服务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

(二)预算资金

项目预算金额4万元以内。

(三)服务内容

1. 评估对象: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2. 评估内容:上述5个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和风险管控状况,包括经办机构内部控制风险防控、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防控、信息系统控制、基金违法违规状况,以及基金监督机构风险防控六个方面。

二、 承接标准

承接单位需依法设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具体标准如下:

1. 持有营业执照及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2. 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入项目的人员至少3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名。

三、 需提供的材料

承接单位按本项目购买服务计划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纸质版1份,需加盖公章:

1.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

安全评估项目报价单(附件);

2. 项目实施方案;

3. 资质、规模、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提交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授权代理人提交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 项目配置人员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

7. 近三年内业绩情况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 其他要求

1. 承接主体需按照《嵩明县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项目报价单》(附件)的格式要求进行报价。

2.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7时。

3. 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部门: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大街310号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联系电话:********

4. 本公告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11月13日(5个工作日)。

5. 监督举报电话:0871-********


附件: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项目报价单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评估 保险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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