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7-******-04-02-******,项目业主为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2.2项目规模:产*****Nm3/h有效气的水煤浆气流床煤气化装置(包括污水预处理、输煤系统、磨煤制浆、水煤浆气化、灰水处理系统),配套处理*****Nm3/h有效气的合成气变换装置、变换气脱硫装置、变脱气脱碳装置,配套处理*****Nm3/h有效气的合成气脱硫脱碳装置,以及装置界区内所有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和辅助设施。
2.3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8000万元。
2.4最高投标限价:******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等,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
2.6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2.7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2.8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2.9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总监理工程师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
4. 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8 日9:00至2024年11月1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4.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5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3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8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5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6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133*****883、189*****314。
6.7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蟹浦北海路801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联系人:俞之翔、潘萍霞、沈鑫侃、戴太敏
电话:0574-********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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