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混接普查及成果评估经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雨污混接普查及成果评估经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雨污混接普查及成果评估经费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14: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 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开标。 | ||
预算金额 | ¥6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陶依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新胜路17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不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青安路368弄祥龙小区商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1-******** |
项目概况
雨污混接普查及成果评估经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雨污混接普查及成果评估经费
预算编号: 1825-********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雨污混接普查及成果评估经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招标包括香花桥街道范围内雨污混接普查,主要包括香花桥街道辖区范围内基础数据采集录入、排水用户混接排查、城镇公共排水管道普查(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普查等内容,以及完成相应的排水分区和排水用户达标验收等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提交成果,通过甲方组织验收。根据区上海市青浦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进度要求、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提交成果和达标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贯彻落实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投标;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4测绘乙级(专业标准:工程测量)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5具备排水行业CCTV检测等相关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10:00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 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 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本)。
2、建议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投标文件。
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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