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开发(2016)施工16、21、26、28、29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财政扶贫开发(2016)施工16、21、26、28、29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原交建2016GB4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阳县财政扶贫开发项目(2016),项目业主为原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委托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16、21、26、28、29标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原阳县财政扶贫开发项目(2016);
2.2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原阳县境内,包括5个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2.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及施工地点
16标段:陡门乡大北村道路建设项目
21标段:蒋庄乡张固村道路建设项目
26标段:官厂乡鲁厂村道路建设项目
28标段:官厂乡九龙泉村道路建设项目
29标段:靳堂乡南朱庄村道路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3.5、企业无租赁资质或出借资质,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上述情况,并出具承诺书);
3.6、投标人需通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具日期在项目发布公告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3.7、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8、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注册单位必须为本单位)
3.9、一个投标人只可投报一个标段,且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项目;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一楼报名大厅);
4.3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留存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盖章)及加盖公章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5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3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二楼开标厅)。
六.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原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原阳县黄河大道(原阳县人民政府综合楼2楼)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融丰花苑A座15楼B室
联系人:李先生
八.监督单位及电话:
原阳县财政局:****-*******
原阳县交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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