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采购竞争性谈判三次
公务用车采购竞争性谈判三次
公告期限:3 |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 ||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3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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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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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公务用车采购 |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分包名称: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采购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3.97万元 | ||
采购用途:公务用车采购 | ||
项目实施地点:解放西路39号沧州市政府机关院内。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响应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投标文件资质上传模块中提供如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 4)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附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由采购人在谈判现场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谈判资格。 | ||
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11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2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 ||
招标文件售价:0.0 |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8时50分 | ||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8:50 | ||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 ||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 ||
传真电话: | ||
受理质疑电话:0317-*******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沧州) | ||
备注:1、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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