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MOM与ERP系统集成服务比选邀请
芜湖MOM与ERP系统集成服务比选邀请
比选申请文件外包装必需注明比选项目名称,
若邮寄必需在邮寄包装外注明比选项目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MOM与ERP系统集成服务比选邀请书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O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芜湖MOM与ERP系统集成服务
(参与比选的厂家技术方案和报价单位必须盖公司,报价必须注明税率。)
二、比选项目概况:芜湖数字化工厂MOM项目与四川建安ERP系统需要进行基础数据、采购、计划、库存、财务等数据交互,该MOM系统需要与公司ERP系统集成,满足芜湖数字化工厂MOM项目及ERP的使用需求。借助本次MOM系统与ERP系统集成需求,在完成安徽芜湖公司数字化工厂的MOM系统与ERP系统集成的同时,需建立ERP系统与外部集成的标准和通用性,可适应将来建安工业其他分子MOM系统和建安工业其他系统等。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申请文件规定的投递文件恕不接受。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比选申请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 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除处理。
六、比选结果另行通知,比选人对未选中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递交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比选人负责解释,并由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比选人: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名山工业园内)
业务联系人: 周嵘电话:136*****496
技术联系人:姜婵 电话:138*****731
监督/投诉电话:0835-******* 邮箱:sjfxb@jian-an.com.cn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7日
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
序号 | 事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芜湖MOM与ERP系统集成服务 |
2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实施系统范围:Oracle ERP。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有关项目总体需求进行系统的方案设计、接口开发、安装调试、培训、上线组织、验收、技术服务文件等。 |
3 | 最高限价 | 含税总价19.95万元,含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价超过限价作废标处理 |
4 | 到货时间 | 签定商务合同后生效 |
5 | 付款方式 | 款项支付:30/60/10。(合同生效后支付总价款的30%;项目上线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 60%;项目上线验收合格壹年后支付(质保金)总价款10%。,单笔金额支付大于*****元,承兑支付)。 |
6 | 比选方式 | 自行公开比选 |
7 | 比选办法 | 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 |
8 | 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系统的管理咨询、实施及开发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具备履约保证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3年以上的Oracle ERP专业实施经验(以公司注册时间开始计算),具有稳定的技术实施团队;具备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实施项目的成功案例。 4、投标人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且投标的产品品牌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 5、投标厂商需提供项目实施人员名单,项目成员中需包含项目总监一名,且有丰富的oracle erp及mom解决方案经验和沟通能力;需包含项目经理一名,从业经验丰富,且具备丰富的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沟通能力。 |
9 | 比选申请文件 | (1)比选申请文件共2份,加盖骑缝章,其中:技术正本1份、副本1份。商务1份(含总报价、分项报价、资质文件) (2)比选申请文件用A4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比选申请文件未加盖骑缝章以自动作废处理。 (3)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须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单位章。(如是快递送达,必须在快递单上写明项目名称,否则比选时遗漏,责任自负) |
10 | 比选保证金 | 金 额:人民币 / 元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报价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201 年 月 日 点前(比选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11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方式及时间 | 方式:邮寄或送达。 截止时间:2024-11-15日下午5:30之前。。 |
12 | 比选申请文件 递交地点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与风险部(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潘泽兵139*****579 |
13 | 答疑 | 请比选申请人将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sjfxb@jian-an.com.cn,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将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 |
14 | 比选费用 | 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
二、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技术正本1份、副本1份;商务1份(含总报价、分项报价、资质复印文件)
3、如比选申请人派出参与招标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年份、用户、规模等;
8、其他 参选方需提供联系方式。。
(二)答疑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邀请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比选申请人。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申请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参与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发起人将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
2)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信封注明文件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申请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比选申请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规定的时间(2020-11-15日下午5:30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给比选人。
2)超过比选截止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三、比选技术要求
建安芜湖数字化工厂项目MOM与ERP系统集成技术要求如下:
1、采购清单
开发一套集成接口
2、集成接口清单
序号 | 项目 | 数据流向 |
1 | 工艺物料 | CAPP-ERP |
2 | 产成品物料、半成品物料、BOM中需要使用的生产原材料 | ERP->MES |
3 | PBOM | CAPP-ERP |
4 | BOM | ERP-> MES |
5 | 工艺路线 | CAPP-ERP |
6 | 工序完工信息 | MES->ERP |
7 | 质量成本明细 | ERP->QMS |
8 | 仓库 | ERP->WMS |
9 | 客户 | ERP->WMS |
10 | 事务处理类型 | ERP->WMS |
11 | 账户别名 | ERP->WMS |
12 | 采购入库 | WMS ->ERP |
13 | 采购退货 | WMS ->ERP |
14 | 库存转移 | WMS ->ERP |
15 | 账户别名接收 | WMS ->ERP |
16 | 账户别名发放 | WMS ->ERP |
17 | 组织间转移 | WMS ->ERP |
18 | 工单下发 | WMS ->ERP |
19 | 现有量(还须包含ERP的可用量、保留量等现有量数据) | ERP->WMS |
3、技术要求: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备注 |
供方的知识和技术能力 | 1.精通Oracle ERP系统EBS12制造、销售、财务业务和数据流,并了解ERP与集团财务共享中心数据集成等技术知识 2.精通 Oracle FORM10G开发 3.精通 Oracle 数据库11G开发 4.精通系统间集成开发 5.精通Webservice接口开发 | |
体系与管理 | 1.通过上述集成接口实施,构建ERP集成通用平台 | |
主数据管理 | 1.安徽芜湖公司MOM系统与ERP系统集成,主要包含基础数据、采购、计划、库存及质量财务等数据进行交互,具体主数据管理开发实施内容如下: ?未来产品物料的来源为CAPP,由CAPP传递给ERP ,自动形成ERP手工维护物料编码后的状态 ?ERP完善后的物料档案推送到MOM系统(主组织物料、组织物料) ?工艺部门在CAPP系统维护BOM,并传递给ERP ?MOM从ERP获取制造BOM ?工艺部门在CAPP系统维护工艺路线,并传递给ERP | 2024年12月31号前完成接口开发 |
业务管理 | 1. 安徽芜湖公司MOM系统与ERP系统集成,主要包含基础数据、采购、计划、库存及质量财务等数据进行交互,具体业务管理开发实施内容如下: ?MES在各个工单产品下线扫描报工时,传递信息给ERP,触发ERP的WIP完工等 ?ERP系统对审核变动之后的数据,例如职工薪酬、管理费、检验费等,需要ERP同步给QMS系统 ?ERP子库存 基础数据同步给WMS ?ERP客户基础数据同步给WMS ?事务处理类型 ?账户别名 ?采购入库 ?采购退货 ?库存转移(包含配料单过账、超领单过账、调拨)包含寄销所有权转移 ?账户别名接收 ?账户别名发放 ?组织间转移(自动形成对应启票记录) ?逻辑与现有条码系统一致,获取ERP的工单接口 ?逻辑与现有条码系统一致,获取ERP的销售订单进行成品出库(待开票库在总部组织) ?ERP各库房现有量明细同步到WMS | 2024年12月31号前完成接口开发 |
说明: 中标方在实施过程中若双方因实际情况沟通协商后,出现变更、增加或减少开发内容,增加或减少的工作量不超过10%,以原价格执行;增加或减少的工作量超过10%,超出部分双方重新核定工作量,按中标单价执行。 |
4、培训要求:
4.1供方应提供培训工作,保证用户方人员能够接受本次项目所有系统功能相关的培训,熟练掌握该项目功能使用。
4.2 培训地点为用户所在地,培训人数由用户方确认,供方应提供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时间。
4.3 供方提前5个工作日将培训教材与讲义的电子文档送交用户方。
4.4 供方对用户方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使用该项目功能的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平台培训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项目验收:
5.1 按项目招标技术要求实现用户方所有功能,并将所有技术资料交付客户。
5.2按项目招标技术要求,检查运行状况,功能和性能上能否满足;
5.3过程评审及验收按照如下程序和要求进行:项目需求确认后,在实施开发中由供方形成相关技术方案文档等,通过项目上线月结支持1个月确认上线;用户在上线后1个月内进行使用评价,评价通过后,完成最终验收。
5.4必须由MOM项目组及用户确认正确通过后,才算每个接口功能完成
5.5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卖方负责写出总结报告,双方签订终验收文件,开始计算质保期。
6、质量保证及技术服务
6.1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时间从项目终验收合格时计算,期间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超过质量保修期后可沟通协商继续提供服务。
6.2 质保服务指标
6.2.1需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进行远程电话技术指导。
6.2.2在电话不能解决问题而需要现场服务时须及时提供7*24小时的现场响应服务。
6.2.3问题响应时间在30分钟内,若需到达现场,则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6.2.4一般性问题在4个小时内处理完问题,重大问题或复杂问题2天内处理完问题。
6.2.5各故障处理后,需提供技术处理文档并进行技能传授。
6.2.6免费为买方提供长期的技术咨询。
7、交付资料
7.1本项目开发方案等
7.2本项目开发源代码等技术资料
四、比选办法
1、评审工作由发起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发起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采用最低价法。
2、比选申请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比选申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废。
3、发起人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不退回比选申请文件和其他比选申请资料。
4、中选人应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发起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应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不得有实质性改变。
5、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咨询服务合同或放弃中选的,发起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咨询合同,以此类推。
6、中选人需在比选结果公布后7天内按发起人通知签订相关商务合同。
第三部分 合同
合同模板见附件:
第四部分 廉政协议
廉洁共建协议书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实现诚信合规经营,践行公平公正,推进共享共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共建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不营私舞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严格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第二条 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督促并监督自己的员工做到:
(一)不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电子红包等;
(二)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三)不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单位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四)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及打牌等活动;
(五)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通过乙方为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乙方举报反映的问题,甲方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甲方确保对乙方举报行为不进行打击报复。
甲方举报受理部门: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电子邮箱:jajsb2009@163.com, 举报电话:(0835)*******、*******。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不得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通过打牌等带彩娱乐活动,变相贿赂甲方人员;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在乙方投资入股提供方便;
(六)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兼职取酬;
(七)不得为甲方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商业秘密;
(九)对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监督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单处或并处):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纪违规金额5至10倍的违约金,且乙方通过违纪违规方式获得的不正当得益应全部退还甲方。
2.取消乙方在甲方的新增业务(新增业务量及新的业务种类)资格。
3.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履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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