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能源水城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二期光伏项目标段五220kV大捞地汇集站和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贵州能源水城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二期光伏项目标段五220kV大捞地汇集站和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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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能源水城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二期光伏项目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408-******-60-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陡箐大捞地汇集站址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陡箐镇阿倮村。西侧及南侧为省道S314水黄公路、北东侧及东侧为国道G356、县道X295经过。北侧、西侧、南侧及南东侧为月亮河、夹沟,北侧及北东侧为红岩河,北东侧距化乐镇直线距离约22km,北西侧距米萝镇直线距离约18km,南西侧距果布戛彝族苗族布依族乡直线距离约18km,北西侧距水城县县城直线距离约34km,距六盘水市直线距离约45km,场区有乡村道路通往,场区均有沥青路或泥结石道路通往,站址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送出线路工程从220kV陡箐大捞地汇集站采用架空方式出线,线路长度约49.989km,水城区陡箐镇、蟠龙镇、猴场苗族布依族乡、果布戛彝族苗族布依族乡、野钟苗族彝族布依族乡、顺场苗族彝族布依族乡、龙场苗族白族彝族乡,接入220kV龙场汇集站。

2.2 建设规模: 2.2.1项目总规模:交流侧容量为780MW,直流侧容量为1060.09MWp(配套汇集站及送出工程),基地项目包括水城区陡箐梅子关一期农业光伏电站、水城区猴场补那一期农业光伏电站、水城区蟠龙镇营发村农业光伏电站、水城区化乐镇猫场村农业光伏电站、水城区陡箐镇阿倮村农业光伏电站、水城区野钟乡归贵坪村农业光伏电站、水城区鸡场镇坪地村农业光伏电站。2.2.2标段规模:(1)电压等级:220/35kV。 (2)主变压器:建设 2×260MVA,本期一次性建设完成。 (3)220kV接线:220kV主接线采用双母线接线,本期汇集站建设出线间隔2个、主变间隔2个;至220kV龙场汇集站220kV架空线1回,本期一次建成。预留扩建场地。(4)建设220kV串补装置1套。(5)35kV接线:35kV母线采用扩大单元接线,每台主变低压侧设置2段配电段,集电线路共24回,其中 I Ma段集电线路6回,I Mb段集电线路6回,II Ma段集电线路6回,II Mb段集电线路6回,均采用电缆出线,四个段分别配置进线1回、接地变1回、SVG1回、PT间隔1个,本期一次性建设完成,并预留35kV配电室扩建场地。 (6)35kV无功补偿:建设2×2×38Mvar,采用SVG动态补偿装置,本期一次性建设完成。 (7)35kV接地变:建设4台接地变(1台接地变兼站用变),其中#1A接地变兼作#1A站用变,容量为1500/630kVA(站用变容量 630kVA),#1B、#2A、#2B接地变容量为900kVA,分别接入35kV I Ma/I Mb 段及 II Ma/II Mb 母线,小电阻额定电流400A,电阻53.4Ω,本期一次建成,并预留 35kV 接地变扩建场地。(8)站用变压器:建设站用变压器1台(#2站用变):容量630kVA,#2站用变接入站外10kV电源,均采用电缆出线。 (9)各级电压中性点接地方式 1)220kV 中性点为有效接地系统,经隔离开关选择性直接接地; 2)35kV 中性点经小电阻接地; 3)380/220V 站用电系统中性点直接接地。(10)新建220kV送出线路1回,线路长约51.4km。最终建设满足贵州电网公司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审查意见及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新能源二期输变电工程220kV陡箐大捞地汇集站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

2.3 合同估算价(元):*********

2.4 计划工期(天):150

2.5 标段划分:贵州能源水城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二期光伏项目标段五220kV大捞地汇集站和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本工程所涉及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质检、试运行、消缺、竣工验收、性能保证等全部工作;本工程涉及的手续办理、土地协调、青苗补偿等全部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生产准备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生产准备及所必须的技术培训等全部工作;本工程涉及的所有协调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要求办理的相关准入手续。(二)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劳保用品、消耗品及技术资料等)的运输、现场装卸、保管、转运等工作;(三)场地移交后的汇集站所有协调工作。包括:与当地群众、农民工、劳务工、临时工、政府部门、电力部门、监督部门等的协调工作(如有,含汇集站坟墓迁移协调、赔偿费);人员、设备和工程车辆进场涉及的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四)本工程开工前所涉及的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等专题报告、批复及专家评审意见招标方已完成,投标人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并通过验收及核查,方案涉及变更的,投标方负责完善变更手续;(五)本工程所涉及的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设施设计专篇;防雷接地设计审查、检测、验收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六)本工程环保(生态、辐射类)监测及竣工验收评价;水保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监管。(七)满足本工程汇集站建设所需的地勘报告和施工图审查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招标人配合。 (八)汇集站征地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进站道路建设、线路涉及的土地征用、施工临时便道等工作由投标人自行勘察并负责协调、补偿(按项目生命周期一次性补偿、补偿协议须以招标人名义签订)。(九)本工程汇集站涉及需由第三方开展的检测、试验、质监、并网、验收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十)汇集站区域安全稳定控制专题分析论证及所涉及的工作;电能质量仿真计算所涉及的工作;计算机监控系统等保测评、商用密码评估、安全防护评估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十一)涉及本工程所有道路(含大件运输道路)的新建、临建、拓宽、改造、加固、施工损坏修复及协调工作、地表附着物补偿属于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中(按项目生命周期一次性补偿、补偿协议须以招标人名义签订);(十二)本工程汇集站所涉及各电压等级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安稳装置、远动装置(AGC、AVC)、串补装置等的整定计算,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定值书和整定计算书,并经过贵州电网公司和招标人的确认;(十三)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电网新能源并网调度要求,负责办理汇集站电站并网涉及的资料准备、报审、协调并网及验收等所有工作及承担相应费用;并在正式运行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并网测试及仿真验证、涉网全部手续的办理,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十四)汇集站接入能源电投新能源集控中心涉及的全部工作和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十五)汇集站安全、文化目视化建设按南网公司标准实施,建设方案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涉及的全部工作和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十六)投标人应按照电网要求将相关数据上送中调,并对数据的质量负责,及时完成各类涉网试验并投运相应自动化功能。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两个细则考核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十七)涉及对侧的所有调试、协调工作和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十八)二期汇集站安装串补装置1套,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十九)本工程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施工临时便道等工作,线路所涉及的用地由投标方自行勘察并负责补偿。本工程涉及林木砍伐及保质期内的林木砍伐(含办理砍伐证)、构建筑物的拆除、跨越公路和铁路、输油、输气管道等的手续办理、费用补偿等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二十)投标人如对线路路径进行优化(但要保证塔基用地土地预审批复契合度高于90%,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塔基不能占管控因素,如不能避让,由投标人编制专题报告并获得批复,确保用地的合规性及线路项目合规性,塔基及线路施工占地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线路跨越、穿越、净空审查引起相关输电线路的改造和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十一)由本工程线路跨越、穿越引起相关输电线路的方案论证、评价、改造、协调工作及手续办理,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二十二)竣工验收前,由于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电网等政策、标准、要求等发生变化,投标方应按新要求进行变更及其施工,产生费用由投标方负责。(二十三)本工程涉及需由有资质第三方单位开展检测、试验等工作的,负责取得电力质检并网意见书,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二十四)本工程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的注册、消缺、验收,办理进出盘州变电站工作的有关手续,施工图通过主管部门审查,以上工作及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二十五)为满足整个项目施工期间“三不作业”施工安全视频设备采购、视频设备流量费用、监督管理、传输、值守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二十六)工作分界点:1. 汇集站与光伏场区的工作分界点以35kV集电线路进入汇集站35kV集电线路开关柜一次下桩头为分界点,分界点靠汇集站侧的全部工作属于本工程招标范围。以光伏场区视频监控系统交换器、计算机监控系统交换机接口为分界点,分界点(含分界点)靠汇集站侧的全部工作属于本工程招标范围。电缆沟以汇集站围墙外1米为分界点,分界点靠汇集站侧的全部工作属于本工程招标范围。2.滑石板汇集站与大捞地汇集站的工作分界点(1)滑石板汇集站线路施工单位负责:滑石板至大捞地输电线路导线到大捞地汇集站门形架,负责门形架处引下线到线路避雷器、融冰刀闸、线路PT接线板(避雷器、线路PT、融冰刀闸的接线板或接线篦子由汇集站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并负责接线。负责滑石板至大捞地通信光缆到大捞地汇集站保护室光纤配线柜的敷设(并负责光缆保护阻燃PE管的采购),负责光缆全部纤芯熔接及出光纤测试报告,直到每一根纤芯衰耗合格为止,负责光缆及光纤盘的标识。(2)大捞地汇集站线路施工单位负责:滑石板汇集站至大捞地汇集站光缆余缆架、地线复合光缆接地刀闸的安装(余缆架、地线复合光缆接地刀闸由大捞地汇集站线路施工单位提供)。负责门架下部至电缆沟的光缆预埋镀锌管材料及施工。负责220kV线路光纤配线柜(含4个光纤配线架,每个配线架48芯。)的采购安装(安装在大捞地汇集站)。3.龙场汇集站与大捞地汇集站的工作分界点(1)大捞地汇集站线路施工单位负责:大捞地至龙场输电线路导线到龙场汇集站门形架,负责门形架处引下线到线路避雷器、融冰刀闸、线路PT接线板(避雷器、线路PT、融冰刀闸的接线板或接线篦子由汇集站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并负责接线。负责大捞地至龙场通信光缆到龙场汇集站保护室光纤配线柜(并负责光缆保护阻燃PE管的采购),负责光缆全部纤芯熔接及出光纤测试报告,直到每一根纤芯衰耗合格为止,负责光缆及光纤盘的标识。(2)龙场汇集站线路施工单位负责:大捞地汇集站至龙场汇集站光缆余缆架、地线复合光缆接地刀闸的安装(余缆架、地线复合光缆接地刀闸由大捞地汇集站线路施工单位提供)。负责门架下部至电缆沟的光缆预埋镀锌管材料及施工。投标方应积极配合分界点第三方的工作,及时提供条件给予便利,投标方应协助招标方对第三方分界点的工作进行安全监督和质量验收。(二十七)负责二次安防、自动化、保护、通信等有关工作按时完成,负责按时按照最新版的贵州电网新能源并网调度服务指南有关要求提交滑石板汇集站和送出线路并网手续所需的资料,配合完成并网联调及相关手续办理。(二十八)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2.7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3.1.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同时具备送电、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若中标,投标人须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将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的资质材料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2) 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中标,投标人须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将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的资质材料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3.1.3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相关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须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施工资质与设计资质,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两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两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8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13日 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 ://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

9.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能源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贵州能源集团B栋塔楼 电话:08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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