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EPC一、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外电施工随机抽取招标公告
2024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EPC一、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外电施工随机抽取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EPC)一、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外电施工。
(二)项目地点:
一标:富加镇、青岗乡;三标:板桥镇、龙正镇。
(三)建设规模:202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EPC)一、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外电工
程全部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以上描述仅是概括性的,并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成交人应全面了解工程的
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的风险)。
(四)采购内容:包含本项目供电方案申请、施工、验收送电等工作。
(五)采购控制价:暂定总价为276万元,最终以财评价下浮15%作为合同价。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项目工期:60个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八)质量要求及其他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
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施工方责任的,施工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两年。
(九)结算办法
本项目无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按月进行进度款支付,即签订合同次月起每月20日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进度款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根据暂计量结果和合同约定对申请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后向成交人支付上月经审核项目暂计量的70%(含当月全部的民工工资,暂计量不作为最终计量计价依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30日历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为项目质保金,在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成交人。财评结果或仁城投集团公司评审结果未出具前以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作为参考计算(财评报告或仁城投集团公司评审报告出具前已支付部分,待财评报告或仁城投集团公司评审报告出具后根据报告内容据实进行修正,并在后期付款中予以扣回或补足)。
(注:如有审计复核和巡视巡察、国家审计、财政检查等监督发现审核结果有误的,成交人应按复核和监督结果进行整改,并相应退还多计工程价款。)
2.本项目须提供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十)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2.履约担保的形式和时间: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价的10%,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付或保单保函(银行保函、全资国有担保保函、保险保单)形式向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缴纳的,现金以成交人基本账户转入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开户银行: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州支行,履约保证金账号:565*****000******);以保单保函(银行保函、全资国有担保保函、保险保单)缴纳的,需提供甲方认可的项目所在地见索即付保单保函,其他要求按眉人社发〔2021〕32号等文件执行。
3.履约担保的退还:成交人在交工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确认无违约或扣款事项后,成交人可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人在28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人指定账户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保函。
4.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违约金、赔偿款等,采购人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予以扣除或直接向担保公司或银行提出索赔,成交人须在10日内补足。
5.履约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条款按合同约定。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资质要求: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资质;必须取得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四川省境外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
2.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评审部门出具的红头文件。
3.安全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书。
4.电力专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电工和特种作业证书(高压电工作业)。
上述人员应与投标单位签订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持证人员的注册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一致。
(以上人员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并且不得重复任职且为项目驻场人员,若与项目驻场人员不一致,将取消中标资格)
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2021年9月30日至竞价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190万元以上的业绩,提供
合同原件、采购人支付发票(提供税务验票系统进行查验的真伪结果截图)。
(四)其他要求:成交人在服务期内,因自身原因造成采购合同终止,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成交
人自行承担,如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随机抽取。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3日上午 9:30。
未在本采购平台(http://www.rsgqcg.com/)入库的供应商可在报名期间先注册投标人 ,验证通过入库
后再报名,入库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
五、投标保证金
(一)本次采购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本平台已入库注册的开户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
证金金额:¥*****元(大写:伍万伍仟元整)。开标前请确保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为缴纳成功,否则造成不
能参与竞价的后果自负。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非成交人,本次采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
(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备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有权将投标人纳入黑名单。
1.成交人未及时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或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恶意投标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2.成交人在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抽取时间及规则
1.抽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30后。
2.抽取规则:随机抽取。
七、资格审查
(一)参与抽取的投标人请在抽取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资料。
(二)2024年11月14日下午5:00前,成交人需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备查):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近6个月(2024年4月-2024年9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
时起算)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及采购人支付发票原件(提供税务验票系统进行查验的真伪结果截图);
4.投入项目人员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近6个月(2024年4月-2024年9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
的,从设立时起算)社保证明;
5.“信用中国”网上截图;
6.诚信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479号发展大厦A栋6楼。
(四)提交审查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单位鲜章。
(五)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供审查资料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业主: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479号发展大厦A栋6楼
邮编:******
联系人:李老师
业主联系电话:028-********
平台咨询电话:028-********
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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