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区林权历史存量数据整合竞争性磋商
市四区林权历史存量数据整合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市四区林权历史存量数据整合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其他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呼和浩特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16:1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 ||
预算金额 | ¥7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志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1-******* |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城建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志杰 04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曹先生、韩先生0471-*******;156*****323 |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市四区林权历史存量数据整合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JW-2024-ZFCG1102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市四区林权历史存量数据整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递交材料,填写《供应商登记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办理人出示身份证。
2.办理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5.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1)以上材料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城建大厦
联系方式:李志杰 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联系方式:曹先生、韩先生0471-*******;156*****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杰
电 话: 0471-*******
招标
|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内蒙古
内蒙古
内蒙古
内蒙古
内蒙古
内蒙古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