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钦州海警局钦州港工作站办案场所升级改造的质疑答复函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钦州海警局钦州港工作站办案场所升级改造的质疑答复函
质 疑 人: 广西自贸区全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行政信息中心口岸联检大楼6楼611室
法定代表人: 刘浩彰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138*****912
广西自贸区全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收到贵公司提交钦州海警局钦州港工作站办案场所升级改造(QZZC2024-J1-******-QZSZ)的质疑函。针对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 贵公司提出本项目成交公告中的人脸识别门禁中标型号,经过海康威视官网资料及多方查询核实,第10项产品人脸识别门禁所投品牌型号“海康威视 DS-K1T610”的响应参数内容,发现存在多项不满足竞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有理由怀疑成交公告中的成交人存在虚假响应竞标的行为。
答复:经原谈判小组复核,成交人(南宁图鑫电子有限公司)投标响应文件中第10项货物“人脸识别门禁”所投型号不符合采购文件采购需求,故质疑成立。
质疑事项二: 贵公司质疑成交人在其响应文件中是否已提供所投品牌型号全部真实有效的经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厂家功能参数证明或产品官网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用以证明所投产品型号均能实际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答复:经原谈判小组复核,成交人(南宁图鑫电子有限公司)提供的部分产品官网功能截图确实不完整,质疑事项成立。
质疑事项三: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贵公司质疑成交人所提供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已被撤销状态、是否存在造假。
答复:经原谈判小组复核,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查询到成交人(南宁图鑫电子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1个节能认证证书被撤销状态,质疑事项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对该项目质疑事项均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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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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