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翔高新城片区洪新路三期同安东路-旧324国道监理“评定分离”-招标/资审公告

同翔高新城片区洪新路三期同安东路-旧324国道监理“评定分离”-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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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翔高新城片区洪新路三期(同安东路-旧324国道)(监理“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翔高新城片区洪新路三期(同安东路-旧324国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发改审批[2022]17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其他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起于同安东路,终于旧324国道。

2.1.2建设规模: 路线全长1.24公里,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路幅宽60米。主路双向6车道,辅路双向4车道,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透水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及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779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6495.53万元。

2.1.3建筑安装工程费: 6495.53万元

2.1.4监理费(酬金): 120.6482万元

2.1.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 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之日起计算)为止。 。

2.1.6质量要求: 本工程监理质量目标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应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办理发包范围内的相关工程手续。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监理人同意无条件接受委托人的要求

2.2.3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

3.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 壹 级。

3.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 壹 级,工程业绩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7 18:00:00 至 2024-11-28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28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 票决定标法的直接票决定标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万元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五楼

邮编: ******

联系人: 马前程

电话: 185*****979

传真: 无

电子邮箱: txx@xmhjjt.com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楼4层

邮编: ******

联系人: 卢妙慧

电话: 155*****717

传真: 无

电子邮箱: xhwzbb@163.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9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 05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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