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年山东泰安套管气密封检测服务项目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年山东泰安套管气密封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2024-2025年山东泰安套管气密封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000-00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招标范围:为保障钻井工程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控本增效、节本降耗的经营策略,在山东泰安地区提供473mm套管螺纹连接的气密封检测服务。
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估算金额 91万元(不含税)。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 家中标人。
2、服务标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套管螺纹连接气密封现场检测作业规程》(SY/T7338-2016)
《套管和油管螺纹连接气密封井口检测系统》(SY/T6872-2012)
质量及考核执行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分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及现时有效的质量标准。
本项目应依照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3、服务地点:招标人山东泰安地区施工。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31日止。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未完毕,则该井服务期限顺延至该井服务完毕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井工作量。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招标人在单井服务完成后在钻井现场验收项目成果,验收采用现场双方共同验收方式。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 2023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其他生产辅助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 C 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 B 类供应商。
按照渤海钻探公司年度服务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3、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井下作业,对本项目涉及业务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份须提供注册地政府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4、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人员要求:
(1)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至少3套油套管气密封检测设备。
注:1套设备至少包括主要设备:气密扣检漏装置(动力设备、储能器、液压绞车),辅助设备:473mm套管的检测工具、检漏仪。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设备本体照片、铭牌照片、产品合格证、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473mm封隔器采购合同、提供气密封检测设备技术参数。
(2)人员要求:
①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安全管理人员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至少1名。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人员台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②现场施工人员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现场服务人员至少3个作业队,每个作业队至少8人(含队1名队长、1名主操、6名操作工)。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人员台账、劳动合同、工伤保险证明(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现场服务人员有社保证明且社保证明中包含工伤保险,也可提供社保证明、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队长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队长及主操提供起重机指挥证(代号Q1)、操作工至少1人提供压力容器操作证(代号R1);提供所有证件投标时需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11-07 17:00:00至2024-11-12 17:00: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资质条件,审核合格后填写投标报名表再购买招标文件。仅支持以转账的形式购买标书。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转账备注写明:管具与井控公司招标费。
账户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
联行号:313*****8014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以管具与井控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通过资质审核直接汇款者,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确认招标费到账后,招标文件将按照投标报名表填写的联系方式发送。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1-18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机关楼204室。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邮寄方式,收件信息详见联系方式。
3.本次招标无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1.开标时间:2024-11-18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天津市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机关楼三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
项目联系人:王青
电话:022-******** / 139*****505
邮箱:*********@qq.com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1.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表选择开发票并填写开票信息,每月30日前将开具当月资料费发票。
2.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3.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项目联系人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4.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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