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树九台片区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示范招标公告

柏树九台片区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示范招标公告


巫山县2016年庙宇镇柏树九台片区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IFENG-2016-115

1. 招标条件

巫山县2016年庙宇镇柏树九台片区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16〕3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资金,招标人为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庙宇镇柏树村、九台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土壤培肥150亩,整修排洪(水)沟1320m;蓄水池100m31口,安装PE40复合管1000m;硬化道路3872.59m,其中九台村4.0m宽道路2319.27m,柏树村3.5m宽道路560.9m,3.0m宽道路992.42m。抢险工程挡土墙两处329.75m3;培育发展红皮大蒜产业项目1个。安装公示牌2块(九台村和白水村各1块)。

2.3工程投资: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2.4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布的由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巫山县2016年庙宇镇柏树九台片区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作业设计图、作业图说明、作业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日起,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lbWeb/index.aspx)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1000元。

4.3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6 年11月4日17时00分前将疑问电子文档传至代理公司邮箱(jifengwushan@163.com),所有疑问应匿名,否则质疑无效(如果有);2016年11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如果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11月22日9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巫山县庙宇镇地 址: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渝高广场F座21-1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152*****750 电 话:153*****5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开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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