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年度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6年度安保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其他安全保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16: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春、杨薇、李丽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957 | ||
采购单位 |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 31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957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编号: GC2024ZC0144
项目名称: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6年度安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其他安全保护服务 | 1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两年总预算为*******.00元,单年预算费用为*******.00元。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组织服务质量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第3.3-3.6项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 2024-11-07 00:00:00 至 2024-11-1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4-11-2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参加投标者,请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按 1 键咨询。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 31 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180*****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春、杨薇、李丽辉
电话: 180*****95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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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1-07
标签: 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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