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机关服务中心上海海关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联网集中图像分析设备配套改造升级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机关服务中心上海海关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联网集中图像分析设备配套改造升级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海关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联网集中图像分析设备配套改造升级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6年10月31日14: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0月31日09:30至2016年11月04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518号1306室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1日13:30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518号1306室
预算金额¥32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晴 陈伊雯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中山东一路13号后四楼455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捷 ***-********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518号13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晴 陈伊雯***-***********-********
附件:
附件1*******E7C"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海关集装箱(第二次) 招标公告.doc

  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海关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联网集中图像分析设备配套改造升级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海关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联网集中图像分析设备配套改造升级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晴 陈伊雯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东一路13号后四楼455室

联系方式:周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晴 陈伊雯***-***********-********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518号13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的集中审像中心改造升级

2、外港海关的集中审像中心改造升级

3、洋山海关的集中审像中心改造升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已登记的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4、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5、投标人在本地有能力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6、投标人在全国海关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或提供服务的工程项目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31日 09:30至2016年11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518号1306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对上述采购信息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下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518号13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不良记录声明书(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11月7日上午9:00时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中山东一路13号

注: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集合地点集合,统一前往,过时不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析 联网 检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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