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食堂非大宗食材供应资格及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食堂非大宗食材供应资格及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4-HCCS-SH1325-食堂非大宗食材供应资格及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 |
项目概况 食堂非大宗食材供应资格及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HCCS-SH1325 项目名称:食堂非大宗食材供应资格及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1.9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1.98万元 采购需求:食堂非大宗食材供应资格及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3.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3.5.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若邮购,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090*****。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江小姐 0592-*******。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厦门市海沧区绿苑幼儿园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湖东一里50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贤堃、危青 电 话:0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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