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包镇刘大村扶贫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沙包镇刘大村扶贫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普兰店区政府采购公告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普兰店区沙包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沙包镇刘大村扶贫开发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一、项目编号:TYZB2016C-35 二、项目内容:1.沙包镇刘大村扶贫开发项目施工(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2.采购控制价:69.9471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三)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不良业绩;注:1.外地企业须在开标前办妥《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2.截至2016年11月6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收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四、报名要求: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③资质证书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⑤代理人须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五、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2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43号)。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11月7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普兰店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都欣城物业三楼)。八、谈判时间与地点:2016年11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普兰店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都欣城物业三楼)。九、采购人:大连市普兰店区沙包镇人民政府十、采购代理人: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管景堃 电话:0411-********地 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43号。十一、监督单位:大连市普兰店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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