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和新建高中配套设施项目监理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和新建高中配套设施项目监理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和新建高中配套设施项目监理征求意见公告
长兴县实验中学将于近期就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和新建高中配套设施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的要求,为避免招标人的招标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2日
二、征求意见提交方式:
1、各潜在投标人在公示期间,点击本征求意见公告后“征求意见反馈”模块提出有相关依据的主要意见或建议。
2、并在公示期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制作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qq.com)或直接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3、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附相关依据,提供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实验中学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忻湖路158号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057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明珠北路9号明珠商务大厦610
联系人:陈工、王工 电话:187*****858、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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