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葫芦岛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17: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网上申领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街51号会议室
预算金额 ¥5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6*****369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先生186*****369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申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HHDKC-W1001

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

预计金额(元)

合计

(元)

供货周期

供货地点

3

禽畜肉

*******.00

5,500,0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

辽宁省葫芦岛市,按照各伙食单位指定地点交货。

禽蛋

*****.00

鱼虾

*******.00

合计

5,500,000.00

说明:

1.本项目按优惠率进行报价。

2.本项目3个包兼投不兼中,每包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本次采购包3。

3.采购预算为预估经费,最终结算金额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额为准。

4.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6.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且均含冷藏冷冻)。(六)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七)本项目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申领

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PDF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且均含冷藏冷冻);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书面声明;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9.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街51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监督人:闫先生

移动电话:191*****58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        

联系方式:郭先生186*****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186*****369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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