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粮管所四轮自卸低速货车(二次)招标公告
四甲粮管所四轮自卸低速货车(二次)招标公告
询 价 单编号:HMXJ*******-1 报价单位: (公章) 单位:元
名称 建议品牌 规格、配置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四轮自卸低速货车 英田、时风、五征 等 货箱形式:自卸式 台 3
车厢旁板需加高,加卸粮孔
发动机:﹥90马力
燃料种类:柴油
额定载重:≥1.5吨
轮胎:8.25-16
转向形式:方向盘
含农用车牌照
以上合计:人民币大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6年 月 日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经营、销售资格。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提供用工合同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交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长江南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 上午9:00。4.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报价时须注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等,所投产品质量、配置等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拟在建议品牌外自行选择品牌的,须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并同时提交该品牌设备在品牌、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采购单位建议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确认该品牌设备符合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将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材料告知该投标人予以增加可选品牌,否则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设备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24万元人民币。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6.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7.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据格式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中下载)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8.售后服务:质保叁年(所有设备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培训到位,并经业主组织相关专家验收通过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9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10.本项目必须于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结束。如不能按时交货,将作经济处罚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1.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并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 咨询电话:****-******** 采购单位电话:****-******** 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门市粮食局 2016年10月31日
标签: 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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