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242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242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242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项目公告
受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双流分所拟对位于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3组6社242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开挂牌流转,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项目名称 | 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242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
项目地点 | 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3组6社 |
项目规模 | 流转土地242亩(含水面、道路、沟渠等) |
流转用途 | 用于农业生产、观光农业 |
资金来源 | 投资人自筹 |
流转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 |
标的详情 | 土地(含水面、道路、沟渠等)共计242亩。标的土地平整,交通便利,水渠等农业基础设施完备,能满足基本农业生产需要。 以上为标的物现状描述,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前往踏勘。 |
二、交易条件和保证金事项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一、土地租金:采用不分地类,综合计价,土地按照500.00元/亩·年计价模式计价。 二、管理费用:20.00元/亩·年 三、前承租方补偿:*****.00元(田块整治及播种下一季粮食补偿) 四、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总价(成交单价*面积*转出期限)的5%收取。 |
流转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2、意向受让方负责该宗土地流转期间城乡环境日常维护(含道路清洁、沟渠清掏、杂草清理等)、禁燃禁烧、渣土乱倒监管等; 3、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不得在原址原貌上新建构(建)筑物,不得从事与农业生产无关的事情; 4、流转期间,如有图斑覆盖该宗土地,意向受让方应无条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达到验收标准,上级部门如对图斑整治工作有相应工作经费或补贴,则按上级部门拨付的费用全额拨付给意向受让方; 5、意向受让方可自主向上级政府部门申报关于粮食生产所应取得的各项补助,如有上级政府部门下发给意向受让方的其他补助另行协商; 6、流转期限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兰家沟3组6社村民。 7、意向受让方如对其他第三方转租流转土地,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联合社,经联合社同意后方可转租。 | |
交易服务费 | 受让方按成交总额的5‰向成都农交所支付。(详见《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https://www.cdaee.com/jyfw/******/********/*****e81-fff7-42a7-92b4-de*****c0465.htm) | |
交易 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 | ¥*****.00元(大写:壹万元整) |
保证金 处置依据 | 成都农交所《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 |
保证金 处置办法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成都农交所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原路无息退回。 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①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项目业主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②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项目流转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受让方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受让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三、时序安排
信息挂牌公告期 | 2024年11月8日—— 2024年11 月14日 |
报名期及 保证金缴纳期限 |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年11月 15 日——2024年11月 21 日通过成都农交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办理竞买手续。 |
成交确认时间 | 1.如信息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4年11月 22日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00时进行网络竞价,竞价幅度为人民币50元/亩/年或其整数倍,竞价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0:00:00至2024年11月22日10:30:00。 |
成交确认地点 | 成都农交所双流分所 |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交易承诺书(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2、主体资格证明:
自然人:需提供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原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满足受让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审核通过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申请表》(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4、出让方和成都农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受让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风险提示
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出让方不组织集中踏勘。一经报名,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参与该项目投资建设。
六、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本所和出让方。
七、联系方式
出让方:双流区怡心街道兰家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 151*****875
交易平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双流分公司
联系电话:18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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