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资服务商框架协议征集项目项目的征集公告

关于农资服务商框架协议征集项目项目的征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资服务商框架协议征集项目
品目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农业服务/其他农业服务

采购单位 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宁都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16: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90*****169
采购单位 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女士190*****169
代理机构名称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三栋一单元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女士131*****799

项目概况

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资服务商框架协议征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NT2024-NT-007

项目名称: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资服务商框架协议征集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需按征集人要求重新征集入围;本项目至少满足3家及以上合格响应服务商才进入开标程序,否则需重新开展征集活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农资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入围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农药、种子、化肥、农膜等;入围供应商须承诺农药、种子、化肥、农膜等可以正常供应。② 供应农药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需具有并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农药销售人员培训证》;③非农药服务的农资服务入围供应商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在签订供货合同时需取得并提供生产制造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加盖生产制造企业公章和响应供应商公章);④响应供应商是生产制造企业的,参与入围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明(提供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⑤运输农药时需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具备相应的运输车辆和专业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者联系招标代理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00元)。响应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响应供应商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指定账户。

响应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户名: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账号:285*****030********

(2)响应保证金退还:未入围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入围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征集人(代理机构)应在入围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响应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将被没收其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不得要求全部或部分返还:

1)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供应商在征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响应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文件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4)响应供应商拒绝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经相关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实开标记录无误后,响应供应商仍拒绝签字确认;

5)将征集项目转让给他人的;

6)由于响应供应商未能遵守征集文件的其它规定而致使征集人的征集工作失败或对征集工作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响应供应商的恶意串谋、欺诈、威胁、贿赂等。

7)其他严重扰乱征集程序的;

响应供应商在征集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应当自收到响应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履约保证金

入围供应商入围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每个入围供应商需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00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收取,入围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转入采购单位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入围服务期满(壹年)后根据征集人出具的同意退还书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账户名: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2870699******06300

开户行:九江银行宁都支行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 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并按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1.3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3.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3.2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修改”或“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3.3在响应截止期至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分。

2、开标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3栋1楼)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公开征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12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190*****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三栋一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黄女士13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90*****16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商 农资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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