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史馆建设艺术品部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史馆建设艺术品部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史馆建设(艺术品部分)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文物和陈列品/文创衍生品/其他文创衍生品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16: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9号金科大厦12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9号金科大厦1201室)
预算金额 ¥9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警官、郑警官024-********-7108、6921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9号金科大厦12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女士 024-********

项目概况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史馆建设(艺术品部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9号金科大厦1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CG2024-0912

项目名称: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史馆建设(艺术品部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单位

数量

1

艺术浮雕

平方米

8.3

2

艺术高浮雕

平方米

17.1

3

定制前言卧碑

1

4

拉米娜图片

平方米

61.6

5

定制成品独立展柜1

5

6

定制成品独立展柜2

5

7

定制成品通长展柜

7.76

8

定制一级前言板

6

9

艺术场景复原(含城墙投影)《大连边防检查站》

1

10

“界碑”艺术造型

1

11

艺术场景复原(含城墙投影)《丹东鸭绿江大桥桥头堡》

1

12

定制金属精神柱造型

1

13

仿钢结构艺术造型

平方米

1.92

14

仿钢结构艺术造型门口

平方米

7.11

15

定制成品金属拉膜灯箱

平方米

21.63

16

定制成品金属艺术造型

平方米

31

17

动态艺术灯箱

平方米

15.9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成安装,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建施工的单位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其他为列明行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9号金科大厦1201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注:邮箱报名提供以上扫描件发送邮箱*********@qq.com,并电话确认。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9号金科大厦1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9号金科大厦1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要求、需求规定为准。

(4)本项目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

(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响应文件。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024-********-7203、7208

(10)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泥支行

账 号:800*****8003104(仅限报名费和代理服务费)

(11)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联系方式:刘警官、郑警官024-********-7108、6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9号金科大厦1206            

联系方式:高女士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边防检查总站 艺术品 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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