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公路养护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省道304线科尔沁左翼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通赤界)段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通辽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省道304线科尔沁左翼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通赤界)段公路工程项目养护机械设备采购的批复》(通交发[2016]213号)批准进行采购,项目业主为省道304线科左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段开鲁境内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省道304线科左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段科左中旗境内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省道304线科左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段开鲁境内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省道304线科左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段科左中旗境内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养护机械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合同包划分
省道304线科尔沁左翼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通赤界)段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共划分为6个合同包。合同包划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合同包编号 |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SD-1 | 1 | 翻斗自卸车 | 额定载质量≥8000kg | 辆 | 8 | |
SD-2 | 2 | 自卸翻斗车 | 发动机功率:≥336马力、双桥驱动 | 辆 | 4 | |
3 | 拖板车 | 发动机功率≥153kw | 辆 | 1 | 运输压路机或者筑路设备使用 | |
SD-3 | 4 | 路面清扫车 | 清扫宽度≥3 m | 辆 | 2 | |
5 | 洒水车 | 罐体容积≥12立方米 | 辆 | 1 | ||
6 | 沥青洒布车 | 洒布宽度4.5-6米 | 台 | 2 | ||
SD-4 | 7 | 打草机 | 打草头作业宽度≥1300mm | 台 | 1 | |
8 | 便捷式打草机 | 最大功率:≥1.50kw | 台 | 14 | ||
9 | 热熔划线设备 | 1.液压双缸热熔釜:釜缸≥500升*2 2.手推热熔划线机:标线宽度可调 3.热熔旧线清除机:工作宽度≥180mm 4.吹风机:动力≥3HP 5.水线机:最大宽度≥9m | 台 | 2 | ||
10 | 打拔桩机 | 自行式 | 台 | 1 | ||
11 | 道路破冰除雪机 | 作业宽度:≥2800 mm 装载机额定载荷≥5T | 台 | 1 | ||
12 | 背负式吹风机 | 平均风量≥0.3m3/s | 台 | 8 | ||
13 | 清雪车 | 除雪铲宽度:≥2800mm | 台 | 2 | ||
14 | 灌缝机 | 料罐容积≥50L | 台 | 6 | ||
15 | 沥青路面综合养护车 | 底盘:功率:≥110Kw;总质量≥12T 拌合筒能旧料再生,燃油加热系统 配备小型手扶式振动压路机(带拖车) | 台 | 2 | ||
16 | 路面切割机 | 最大切深(mm):≥150 | 台 | 4 | ||
17 | 开槽机 | 切割宽度:5-8mm | 台 | 5 | ||
18 | 冲击夯 | 冲击力≥10KN | 台 | 8 | ||
19 | 小型压路机 | 激振力(kN):≥10 | 台 | 1 | ||
SD-5 | 20 | 公路巡查车 | 功率≥110马力、四驱 | 辆 | 6 | |
21 | 单钢轮振动压路机 | 工作质量≥7000kg | 台 | 1 | ||
22 | 装载机 | 标准斗容≥3立方米 | 台 | 2 | ||
23 | 平地机 | 额定功率≥125KW | 台 | 1 | ||
SD-6 | 24 | 乳化沥青设备 | 处理产品效率≥10T/h,比例控制精度≤1% | 台 | 2 | |
25 | 沥青混凝土拌站 | 额定生产率: ≥80 t/h | 套 | 1 | ||
26 | 水泥稳定土拌站 | 额定生产率≥500t/h | 套 | 1 |
注:机械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本公告附件3。
3. 供货期及交货地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不允许制造商与其代理商或制造商的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使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同时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3若为制造厂商参加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设备证明书原件;若为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5)。
4.4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对多个合同包投标,允许中多个合同包。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包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西侧候标厅(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制造商设备证明书原件或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人代表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①按招标公告附件1填写的投标报名登记表1份, ②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1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根据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时还需要填写投标报名申请表2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报名时提供。
5.2 招标文件每合同包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5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
6.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SD-1合同包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SD-2合同包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SD-3合同包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SD-4合同包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SD-5合同包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SD-6合同包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24时00分。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变更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办法的通知》(通政公管办发〔2015〕1号))必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未按6.2条携带投标担保相关资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开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通辽市开鲁县开鲁镇辽河大街东段人大政协综合办公楼6楼
电 话:****-*******
邮 编:0284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道304线科左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段开鲁境内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省道304线科左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段科左中旗境内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通辽市开鲁县开鲁镇民族路12号、通辽市科左中旗舍伯吐镇宏达宾馆
邮 编:028400
电 话:151*****474
联 系 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60/178*****070/****-*******
传 真:****-*******
联 系 人:杨先生、滕先生
二O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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