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汇总项目土壤类型图制作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信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汇总项目土壤类型图制作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信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汇总项目(土壤类型图制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4-71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信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汇总项目(土壤类型图制作)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95,4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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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内容主要包含土壤类型图制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制作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3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磋商文件。 | |||||||||||
3.方式:3.1潜在供应商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3.2请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监督部门: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6-******* 7、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金额为*****.8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河南路68号 | |||||||||||
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135*****02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196*****33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196*****335 |
标签: 级成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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