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511*****240*****
项目名称:2024年第三批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62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包2: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包3: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包4: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包5: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3)若投标产品(腔镜成像系统、腹腔镜器械、减重手术专用加长器械、小儿腹腔镜镜头)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非投标单位自己生产的,需提供制造商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若非制造商直接授权,要求提供制造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完整授权关系文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5: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项目为线上交易模式,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报名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准。开标和评标期间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一体化平台消息,否则自行承担评审可能带来的不利结果。
2、采购需求仅作为附件使用,若采购需求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具体以报名成功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
3、监督投诉单位:眉山市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28-********。
名称:眉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四段288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
联系方式:项目咨询电话:0838-*******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
项目联系人:欧陶、王松;技术审核:陈萍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标签: 第三批医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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