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痕迹物证靶向光学发现仪采购公告

便携式痕迹物证靶向光学发现仪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便携式痕迹物证靶向光学发现仪

2.项目地点:庐江县

3.项目单位:庐江县公安局

4.项目概况:便携式痕迹物证靶向光学发现仪

5.资金来源:其他

6.项目预算:14.8万元

7.项目类别:货物采购

8.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无须报名,各供应商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后,在采购时间截止前,递交响应文件。

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自行在庐江县人民政府下载采购文件

四、采购时间及地点

1.采购时间:2024年 11 月 13 日15时00分

2.采购地点: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三楼305办公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3 日9时00分

2.递交地点: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三楼305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公安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泥河路2号

电 话:137*****979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电 话:0551-********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采购公告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未递交至采购地点,视为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 潜在供应商需携带纸质投标文件3份(一正两副),密封提交(密封后在封套上加盖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痕迹物证 便携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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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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