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四位一体”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MGITC-J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位一体”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位一体”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2.2最高投标限价:200万元;
2.3服务地点:长春(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4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长春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四位一体”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内控管理体系建设;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编制信息化实施方案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服务期限:2025年12月30日前交付验收全部服务成果(服务成果交付验收后的一年内为试运营期,中标人应在试运营期内协助招标人对已完成的具体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 (CISA )、内部审计师(CIA)、国际注册风险管理师(CRMA)、国际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专业资格(CCSA)、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CMC)、法律职业资格中的至少2项专业资格。具备5年及以上的相关服务经验,近5年内(即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至少2项国有企业内控、风险、法律、合规体系“二合一”或“三合一”或“四合一”体系融合建设类项目;
3.3其他人员:投标人应组成项目团队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8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必须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团队成员中至少有5人具备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 (CISA )、内部审计师(CIA)、国际注册风险管理师(CRMA)、国际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专业资格(CCSA)、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CMC)、法律职业资格、会计(中级/高级)、审计(中级/高级)、合规ISO*****等专业资格中的至少1项专业资格,具备3年及以上的相关服务经验;
3.4企业类似业绩:5年内(即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至少3项国有企业内控、风险、法律、合规体系“二合一”或“三合一”或“四合一”体系融合建设类项目;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或开标日前12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1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0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uoyijilin2@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4.2.1.营业执照副本;
4.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4.2.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4.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2.5.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4633号
联 系 人:孙牧歌
电 话:0431-********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 系 人:简宇华
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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