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1A扭梁机加设备技术要求及比选公告
SE1A扭梁机加设备技术要求及比选公告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SE1A扭梁机加设备项目比选邀请
二O二四年十一月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SE1A扭梁机加设备
二、比选项目概况:SE1A扭梁机加设备1 台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申请文件规定的投递文件恕不接受。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比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 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除处理,非“星号”项三条以上不响应作废除处理。
六、比选结果另行通知,比选人对未选中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递交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比选人负责解释,并由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比选人: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名山工业园内)
业务联系人(非收件人): 罗先生电话:139*****680
监督/投诉电话:0835-******* 邮箱:sjfxb@jian-an.com.cn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一、比选人须知
序号 | 事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SE1A扭梁机加设备 |
2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SE1A扭梁机加设备1台 |
3 | 最高限价(总价) | (99)万元,含税13%价,提供增值税专票。*报价超过限价作自行作废处理 |
4 | 到货时间 | 定点后20天。 交货安装地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名山悬架车间) |
5 | ★付款方式 | 30/30/20/20(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具总价款的30 %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 %;乙方设备预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3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30%;乙方设备终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4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20%;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20%的货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不计利息。(单笔支付金额大于4万元,电子承兑汇票支付) |
6 | 比选方式 | 自行公开比选 |
7 | 比选办法 | 综合评分(),最低价法(√) |
8 | 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 通过资质审核 |
9 | 比选申请文件 | (1)比选申请纸质文件共2份,加盖骑缝章,其中:技术1份、商务1份【含总报价(总报价为含税价,并注明税率)、分项报价、资质文件】。 (2)比选申请文件用A4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比选申请文件未加盖骑缝章以自动作废处理。 (3)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须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如是快递送达,必须在快递单上写明项目名称,否则比选时遗漏,责任自负) |
10 | 比选保证金 | 金 额:人民币 / 元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报价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年 /月 /日 /点前(比选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11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方式及时间 | 方式:邮寄或送达。 截止时间:2024-11-14日17:00点之前。 |
12 | 比选申请文件 邮寄递交地点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与风险部(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 潘泽兵:139*****579 |
13 | 答疑 | 请比选人将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sjfxb@jian-an.com.cn ,招标人内部监督机构将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 |
14 | 比选费用 | 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二、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技术正本1份、商务1份(含总报价、分项报价,注明税率)。技术文件中须有技术要求响应表。商务文件中须有交货期和付款方式的响应表。
3、如比选人派出参与招标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等;技术要求中有特别要求的按技术要求提供。
5、资质文件、社保缴费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体系认证证书等
6、其他 提交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等。
(二)答疑
比选人在收到邀请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投标人。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参与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比选人将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
2)比选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信封注明文件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申请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规定的时间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给比选人。
2)超过比选截止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二、比选技术要求
1、名 称:SE1A扭梁机加设备
2、数 量:壹台
3、报价币种:人民币(含税),须对系统组成部分进行分项报价。
4、报价要求:含增值税到厂价,需对设备组成部分进行分项报价。
★5、交货日期及地点:定点后20天,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名山悬架车间)
6.保密要求:投标方要郑重承诺:投标方及其代表人等,应对招标内容严格保密。特别当不能中标时,投标方及其代表人应将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及其图纸(包括复印件)及时、全部地退回。
7、招标方式和内容:
7.1本设备招标方式:委外、公开
7.2本设备采用交钥匙工程招标,设备项目任务包括设备和夹具设计、制造、物流、安装、调试等。
7.3 招标方提供:
7.3.1SE1A、VF11、VF12后扭梁总成/机加总成产品图(二维与三维图)、端板零件图(二维与三维图)。
附件查收!。
① 铣两端外平面,保证前束值90.08°±6′,外倾值90.8°±16′;
② 铣两端制动钳内平面(2处);
③ 钻2*Ф12.5制动钳孔与正/返倒角;
④ 钻4-M12*1.25螺纹底孔与正倒角;
⑤ 攻4-M12*1.25螺纹;
⑥ 镗Ф79孔,正倒角;
7.3.2材料成分:SM490A
7.3.3设备连续生产中,单元开动率≥90%(含设备及工装),机加件综合良品率100%;
7.4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有关产品图技术要求提供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等。
7.5生产任务:
该项目主要承担用SE1A、VF11、VF12扭梁总成(电泳前)镗铣前束外倾角、铣凸台、钻孔、攻丝、倒角、反倒角等(须兼容三个扭梁,三种扭梁本体一致),详细加工内容与尺寸要求查看产品图纸任务。
7.6生产线产能要求
SE1A扭梁总成系列产品机加理论节拍≤720秒(含装卸时间待机时间等)。
7.7 加工方式
SE1A扭梁总成系列产品先加工完一面尺寸后,然后变位机旋转特定角度,再加工另外一面尺寸。
8、投标文件
8.1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
★8.1.1投标方必须在中国大陆内地有3个以上产品设备(单头卧式加工中心)销售实绩,以及上述3个及以上国内案例的有效合同的复印件,及用户名称、联系方式、方案说明及系统运行状态等作为系统方案的附件,且质量和使用反映良好,无不良质量投诉。投标方应提供近三年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销售业绩表。
8.1.2 投标商及其所投产品必须出具由设备原制造生产厂商的授权书,以确保所投产品的品质及良好售后的保障。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真实的正式样本,需与生产厂商正式官方网站发布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一致,临时打印样本无效。
8.1.3投标人或制造商在中国大陆设有分公司或者代表处,国内有售后服务团队,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咨询、备品备件、系统维护维修的能力,并能够指导用户完成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8.1.4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或同等质量认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8.2销售业绩
8.2.1投标方必须在中国大陆内地有同类设备生产销售业绩,且质量和使用反映良好,无不良质量投诉。
8.2.2投标方近三年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生产销售业绩将是评标委员会评标的依据之一,投标方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
8.3合同价和分项价
8.3.1合同总价。投标方必须列出详细的货物明细、生产厂商名称及规格品牌及详细的分项总价和单项价格
8.3.2提供一年两班生产的备件;
★8.4投标设备方案书
8.4.1详细描述设备的结构设计方案(包括备件明细)。
8.4.2详细描述产品质量保证方案。
8.4.3.设备设计、生产准备、加工制造、安装调试、现场到货、安装调试的进度安排。
8.4.5.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8.5、包装要求及运输方式。
8.6、投标书应以中文打印、签字,投标书应有中文目录,内容按目录顺序汇册。投标书应对标书内容进行逐条响应。
9、招标设备设备用途及要求:
9.1生产任务:设备主要用于VF11、VF12、SE1A扭梁类产产品;
9.3工作制度:本设备采用两班(20小时)工作制。
9.4招标设备技术要求
9.4.1设备规格及具体要求:
9.4.1.1设备参数及要求:
项 目 名 称 | 规格和参数 | ||
工作台 | 工作台面积 | mm | ≤(800×800) |
最小分度角度(工装转台) | 度 | (1/1000)°×360 | |
最大载重(工装转台) | kg | ≥1500 | |
T型槽(槽数×槽宽×间距) | mm | 投标方提供、标准设计 | |
★最大回转直径() | mm | ≥φ1700(满足产品工装旋转要求) | |
最大回转速度 | r/min | 10 | |
数控转台 | 工装数控转台 | / | 国内外知名品牌(台资或进口) |
行 程 | X轴行程(工作台左右) | mm | ≥1600 |
Y轴行程(主轴箱上下) | mm | ≥900 | |
Z轴行程(立柱前后) | mm | ≥1000 | |
主轴中心线至工作台面距离 | mm | 240~950 | |
主轴端面到工作台中心距离 | mm | 200~1100 | |
导轨形式 | / | 线轨/硬轨(线轨宽度≥45mm,保证设备足够的精度和载重) | |
主 轴 | 主轴规格 | mm | BT50 |
主轴锥孔 | ISO 7:24 NO.50 | ||
主轴转速 | r/min | ≥4500 | |
进 给 | 切削进给速度(X、Y、Z) | m/min | 10 |
快速移动速度(X、Y、Z) | m/min | 24 | |
换刀系统 | 刀库容量 | 把 | ≥24 |
刀柄型式/拉钉形式 | BT50#(7:24) | ||
刀具最大长度/重量 | 350mm/18kg | ||
刀具最大直径(邻刀) | mm | Φ110 | |
刀具最大直径(相邻无刀) | mm | Φ200 | |
选刀方式 | 随机 | ||
刀具交换时间(刀-刀) | s | ≤8s | |
刀库厂家 | 国内外知名品牌(台资或进口) | ||
精 度 | 定位精度 | mm | 0.012/全长 |
重复定位精度 | mm | 0.008 | |
回转工作台分度精度 | ″ | 15 | |
回转工作台重复分度精度 | ″ | 6 | |
电气部分 | 控制系统 | FANUC 0i-MF | |
刀具 | 刀具(套) | 1套刀具(能加工500套零件的刀片) | |
其 它 | 主轴传动方式 | 电主轴/直结式主轴/皮带传动主轴 | |
润滑方式 | 连续循环润滑 | ||
安全防护 | 全封闭防护 | ||
排屑装置类型 | 履带式自动排屑机/双螺杆排屑+链板排屑 | ||
滑轨形式 | 滚柱式线轨 | ||
机床净重 | 投标方提供 | ||
机床安装占地面积 | 投标方提供 |
备注:投标供应商设备参数需要满足或者优于上表技术参数要求
其它配置:
(1)机床配置自动门
(2)机床配置排屑机及小车
(3)转台的链接方式:转台编码器的连接器不能沾水,具有防水功能。
9.4.2设备采用简单快速的更换或调整夹具,迅速变换产品,达到可实现快速换产的设备最佳调配管理模式,满足大批量生产及小批量多品种的生产要求。
9.4.3设备基准平面、定位面、管路、汽缸杆、电器线路等应有防护装置,电器线路连接接头采用航空插头。
9.4.4设备配置,包括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附属设备及电器控制等,由投标方根据副车架铸件机加交流进行设计。
9.4.5设备必须有足够的钢性、强度及耐磨性。
9.4.6要有机械部分的断电保护装置,保证设备和工件安全。
9.4.7投标方必须提供设备配置件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结构形式及生产厂家,其中设备配置件的某些功能是否为可选项必须清晰标注。
9.4.8设备采用的气动、液压元件以及开关、阀门、电气控制元件等相关元器件均应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
9.4.9设备的动力、液压、进给、夹具等系统实现按键操作,按键需有防水功能。
9.4.10设备应配有高压气枪等清理铁屑专用工具。
9.4.11在机床的防护罩内有足够亮度的LED工作灯。
9.4.12设备颜色:从底面起300mm以下为海蓝色(PB05),以上为冰灰色(GY09),参考标准为GB/T 3181-2008。
9.4.13设备应充分考虑其使用安全性,在涉及安全性操作处必须有相应的保护设施和措施。
9.4.14数控系统采用FANUC 0IMF品牌。
9.4.15设备夹具托板与夹具采用快速零点定位设计,油路与行业机床油库设计通用化、标准化。
9.4.16设备过程能力指数(CPK)达到1.33以上,产品前束值90.08°±6′和外倾值90.8°±16′CKM≥1.67。
9.4.17设备精度:投标方提供设备检测规范及检测项目(并提供甲方使用过程中精度检测量具或工具)
9.4.18 在加工时采用独特的逆向加工技术:CMM—3D—CAD—CAM—实际加工。
9.4.19 产品无负荷运转噪音在70分贝以下,切削负荷噪音运转不超过75分贝。
9.4.20设备配置生产所需数量的BT50刀柄和相关刀具。
9.4.21设备液压站等外接附件的摆放位置,不得随意摆放于地面,乙方协调制作专用托架(托架需具备防止漏油功能)。
9.4.2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采用1级能效电机。
9.5夹具及具体要求:
9.5.1夹具设计要求:
9.5.1.1夹具设计要求以3D方式进行,夹具设计完成时,投标方需提供会签所需要的3D图纸及相关资料,夹具图应能完整、清晰地表示出零部件的定位、检测方案及检测点。
9.5.1.2会签通过后,要求投标方将3D图投出2D图纸,总图,部件图。夹具图应用三视图绘出,夹具图纸必须包括装配图、部件图、剖面图、零件图(包括所有自制件),外购件需提供采购零件清单,内容包括制造厂家及规格型号、零部件明细表;自制零件明细表要求包括:零件名称、数量、材料、标准、规格、技术要求。且经过校对、审核和批准程序。在最终的设计稿中应该包括使用该种夹具的操作指导和操作顺序。
图纸会签后投标方对夹具进行的变更应该事前征得比选方同意并进行详细记录。
★9.5.1.3 夹具定位:夹具定位基准必须与产品图保持一致(详见产品图纸)。夹具体通过简单、可靠的方式固定在夹具工作台上,夹具定位须准确、可靠,并具有足够的强度,不易变形,重复精度良好,不能产生夹紧变形影响零件加工精度,同时保证零件加工时,零件定位牢固,零件不弹刀和让刀,夹具定位、夹紧须采用液压缸(液压压紧缸和辅助支持缸)。夹具底座满足平面度要求,夹具须采用内置油路,夹具液压油路接口放在工作转台(B轴)中心上,防止夹具旋转180度时油管缠绕。
9.5.1.4工作台上平面距地面人机工程,便于工人装件;
9.5.1.5压板的夹紧设置到位传感器,在信号丢失的情况下设备无法正常运行,起到保护作用。
9.5.1.6夹具所使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和满足国家现行安全标准;
9.5.1.7夹具配置件的某些功能是否为可选项必须清晰标注。
9.5.1.8夹具采用的元器件均应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
9.5.1.9夹具体设计要便于工人装卸工件;
9.5.1.10夹具单面加工可能造成工件移位后出现工件左右两边不对称现象,需投标方考虑三坐标或检具对产品进行验证或其它的验证方式。
9.5.1.10 夹具油缸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优先选用嘉缸、帕斯卡等。
10、设备工作条件
10.1 电源 380V±15% 50HZ±1% 三相交流
10.2 环境温度 -5℃~45℃
10.3 相对湿度 30%~95%
10.4气源: 0.4~0.5Mpa
10.5 要求设备应在招标方给定的条件范围内长期稳定工作。招标方只提供所需电源接口,各工作站内所有电缆及接插件均由投标人提供。
10.6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要求1. 设备设施及工装符合国家机械安全标准,标准如下:
①《GBT *****-2022 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②《GB/T ***** 机械安全与人体部位接近速度相关的安全防护装置的定位》
③GB/T 1226.3-2021《机械安全防止人体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④《GB/T 8196-2018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的一般要求》
⑤《GB/T *****-2017 机械安全与防护装置相关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
⑥《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 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⑦《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 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⑧《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 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
⑨《机械安全安全防护的实施准则》GB/T*****-2021
1、设备设施电气系统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标准如下:
①《GB/T 5226.1-2019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特别提出:6.2.2 用外壳做防护,接触带电部分最低防护为IP2X 或IPXXB,见IEC*****)。
②《GB*****.5-2012 低压电气装置第4-43 部分》第4-43 部分:安全防护过电流保护。
③(GB*****-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特别提出:配电箱进线屏护不到位,手指可以触碰到,不满足IP2X的要求(防止人的手指接触到内部、防止中等尺寸(直径大12mm)的外物侵入)。屏护安全:IP2X:防止人的手指接触到内部、防止中等尺寸(直径大12mm)的外物侵入;漏电保护:末端用电增加漏保;
1、设备设施按钮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如下:
《GB∕T *****-2021 机械安全急停功能设计原则》特别提出:要求急停按钮为红色,背景为黄色。
1、噪声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标准。排放标准具体见下表。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类别 | 标准值dB(A) | 标准来源 | |
昼间 | 夜间 | ||
3类 | 65 | 5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 |
2、《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2013)
设备必须遵守人机工程学原理,必须对工人的劳动负荷进行分析评估。
设备应充分考虑其使用安全性,针对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事故,需要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和电气联锁等安全措施;另我公司在运用ECPL工具,涉及在能源、动力方面的控制设施上,要采用具有ECPL基础的设施。
1)对机加过程中可能出现铁屑飞出的情况要有对应的防护措施;
2)对机加时可能存在的人进入机加设备区域的风险区域,必须要配置必要的安全门(门机联锁)等措施,但不局限于此措施;
3)机加设备检修门的安全门锁选用基恩士GS-71N5;
4)投标方在设计制造生产线所涉及的设备、设施、施工必须满足招标方《ECPL程序文件》规定要求:
① 设备电能、气压、液压、热能、机械能、重力势能、以及其他形式的能量都须在需要时方便断开、控制、释放,并且能锁定,锁定后锁具不移除,能源不能连通、恢复、启动。
② 每个设备都需要有ECPL主铭牌,主铭牌张贴在设备主电源或者设备显眼的地方,铭牌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能源类别(同一种能源在该设备有能单独控制的部分需一一列出),位置,控制方法,以及验证方法。
③ 大型设备或者生产线类有封闭区域的设备,所有安全门处须张贴ECPL进入铭牌,铭牌内容须包含但不仅限于锁定位置标识,锁具种类,以及验证方法。安全门打开后要能上锁控制安全门关闭,且安全门打开后设备不能在自动状态工作,只能在手动或者调试状态动作,且动作速度为慢速,如机器人示教器手动调试时机械手移动速度须小于250mm/s。
④ 在设备能源控制点张贴与主铭牌上对应的能源控制标识。
⑤ 设备交付时需提供配套的能源锁具。
⑥ 设备厂家安装调试人员需经过工程技术部项目人员ECPL告知培训授权,并签署相关方ECPL告知承诺书后方能进行安装调试作业,并且严格遵守公司ECPL管理制度。
⑦ 符合《GB/T *****-2017机械安全危险能量控制方法》第5章的要求。
设备禁止含有CMR物质(致癌,诱变和生物毒性的物质)。必须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任何容易破坏环境的物质渗入土壤或进入下水道。设备必须遵守涉及到排放控制的一般要求。关于废料,应优先考虑避免废料的产生,其次才是废料的回收和处理。通常,所有基于ISO*****的要求都应被遵守。
应充分考虑操作人员的人机工位及操作的便捷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避免产生职业危害因素,优先选用无职业危害的工艺。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尽量采用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的原则,减少职业危害程度。并指导企业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设备应当避免采用易燃易爆物质或与生产现场化工物质反应的原材料,对于涉及到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情况,需要配置相应的监测、监控、报警设施,防范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11、资料文件要求
11.1设备最终验收前15日内,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所有设计资料蓝图2套,电子版本一套。其中包括:夹具最终版本图纸、外购件明细表(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等)、夹具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PLC梯形图、电路图、液压图、电气元件的现场位置图、接线图和电气操作说明书、易损件图册、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维修保养等技术资料、调整维修保养流程、设备及夹具精度检查表等(以上如有涉及的都必须提供)。
11.2所有仪器,仪表必须提供国家计量产品鉴定证书。
11.3提供设备的验收标准和相应的验收方法及必要的验收工具。
11.4以上所有资料在移交时必须有资料移交清单。
11.5系统中的PMC显示、修改可设置密码,但厂家标配设置密码必须提供密码。
11.6夹具随机附件及零备件
11.6.1夹具标准配置和随机标准附件。
11.6.2提供夹具操作调整和维修专用工具、器具。
11.6.3提供夹具调整垫铁等。
11.6.4提供保修期后夹具使用1年所需必要的易损件备品备件。
12、随机附件及零备件
12.1设备标准配置及随机附件清单;
12.2 设备调整和维修专用工具;
12.3保修期后设备运行所需必要的易损备件;
12.4选配附件名称,规格及标准的清单
13、安装调试、培训、验收
13.1 招标方派1-3人到投标方工厂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实习、培训和预验收工作。
13.2 投标方负责整套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投标方应派有经验的专家负责进行,投标方自行携带安装工具,招标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协助。在此过程中,投标方专家应进一步向招标方的技术人员讲解整套设备的使用、调试、维修、保养、故障预防、分析与排除等方面技术知识和操作示范等。招标方提供现场的水、电、气(压缩空气具有一定含水量)接口;同时对操作、维修人员再次进行不少于一周免费培训,以保证招标方人员能正确使用及试运行设备。
13.3 投标方的安装调试工作必须在到货后15天内完成。调试完后开始由招标方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各项资料齐备、培训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达成后,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须提供在两周内完成安装调试的详细工作计划,作为系统方案的内容。
13.4 安装调试完成后开始进行终验收。终验收过程中系统应连续无故障运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果发生故障,试运行应重新进行。
13.5 投标方需分别在交货工厂为买房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提供培训服务。现场技术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均分为三批,合计不低于15天。初次培训在终验收前, 6个月内由招标方通知安排第二次培训,用于对整套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的解决。12个月内进行最后一次培训和技术答疑。
13.6 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提供24个月保修,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
14、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
14.1设备试验、验收须按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规范及投标方中标时所提供的技术参数执行,招标方代表有权参与有关验收试验,投标方应向招标方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和报告。设备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供招标方验收时审查。
14.2 投标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投标方专试人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出厂试验记录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14.3验收分预验收和终验收两次进行。预验收由投标方负责组织实施,买卖双方参与,在投标方制造厂家进行;终验收在招标方生产现场进行,由买卖双方共同参与。
14.4初验收为在投标方调试完并正常运行进行验收,初验收在乙方工厂进行,投标方在提前一周通知招标方,投标方准备好场地,确定后续技术培训、安装调试等的内容及时间安排。
预验收内容:
1、根据投标文件、合同及技术协议等文件检查各系统的供货名称数量是否与文件相符;检查主要机械、电器、软件等的技术规格书、技术参数等是否与文件相符;检查各项合格证、检定证书等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2、初验收时投标方提供整套系统的详细标准配置清单、易损件清单、专用维修工具清单。
3、招标方在设备预验收前10天提供每种产品5件工件,供预验收设备使用,超过5件工件投标方负责工件费用。
4、预验收合格标准
5、设备齐全完好、且设备符合合同有关规定。
6、设备连续空运转4小时无停机故障,并试生产10件产品符合产品图纸及工艺要求。
7、预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定预验收纪要,在此之前投标方不得擅自发运设备。
终验收内容
1、设备终验收为在招标方安装调试后连续运行3个月内系统连续运行无异常。
2、终验收合格标准
3、设备连续空运转8小时无停机故障。
4、试生产四个班次产品符合合同、产品图纸及作业指导书等规定要求(以三坐标检测数据作为验收依据)。
5、生产节拍符合设计要求。
6、设备性能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7、投标方在到货时应提供给招标方设备的全部资料和检验报告,提供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合格证书。提供使用手册及维护手册。提供与机器所有相关软件备份安装光盘。
8、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定终验收纪要。
15、工程说明:
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涉及到的各种工作及设备设施,投标方应考虑全面,不得遗漏。
16、布局与安全防护装置
投标时提供机加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平面布局方案,定标后由招标方负责对布局进行审核。布局设计平面图经招标方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17、双方责任
17.1 招标方责任
17.1.1 招标方负责按照投标方提供的基础图,负责所有土建工作。
17.1.2 招标方负责水、电、气全部接入投标方所供设备指定接口处。
17.1.3 招标方负责提供现场劳力、通用设备、通用工具、行车等。
17.1.4 招标方负责对投标方设计的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核确认。
17.2 投标方责任
17.2.1 投标方负责按照购货合同及本技术协议规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17.2.2 投标方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功能、参数符合技术协议的规定。
17.2.3 投标方负责提供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方的现场对整个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及培训操作员工,并于安装调试完成后提供1个月的陪产服务。
17.2.4 投标方负责操作平台的设计及搭建。
17.2.5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项目调试、验收延期,影响招标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人工费、设备折旧、质量损失、主机厂停线索赔、为保供引起制造费用增加(如临时委外、占用其他生产线)等费用招标方有权向中标方索赔;
18、售后质量保证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及技术支持计划说明。
18.1 自终验收合格日起整个单元设备质保2年。
18.2 质保期内投标方负责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及零部件更换(违章操作及易损件除外)。
18.3 投标方提供接到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反应,在12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需要在现场维修时,售后服务人员48小时内到达招标方现场。
18.4 质保期结束后,投标方继续为设备提供有偿售后服务,并每半年派售后服务人员查看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必要保养、检查。
18.5 投标方应在中国国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设备维修、标定、技术咨询、用户培训等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售后服务人员清单。
18.6 投标方免费提供永久性的电话咨询和远程技术指导服务,指导招标方进行简单的故障排除和功能使用上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18.7 投标方提供一份常见故障及配件的维修服务费用清单,对于在清单中的维修服务内容,售后维修费用不能超出清单所示价格。
19、安全保证
19.1 投标方应终身保证整套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由于投标方设计或制造不合理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19.2 投标方承担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全部责任。
20、设备作业环境评价要求
铝合金机加设备设计在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方面必须符合我司设备作业环境评价要求。
安全:
1、无新增危险源(不在现有危险源清单内的)、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若新增危险源、制定了防范措施或配备安全防护设施;
3、若构成重大危险源,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4、各安全标识完整、清晰、牢固。
5、设备完整无固件缺损,并配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附件齐全,可靠;
6、设备配套应急开关,方便操作;
7、设备电气安装符合规范,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可靠、有效;
8、电气、仪表是否完好,线路整齐、颜色分明,保护装置完好。
环保:
1、无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产生;
2、若会新增污染物,是否配备治理的设备设施
3、现有污染物治理设备设施或处置措施满足要求
4、设备的污染物防护措施有效
5、污染物的收集可控、有效
6、油、水、风、冷却液管路及容器完好有效
职业卫生:
1、无新增职业危害因素(不在现有职业危害因素清单内的)
2、若涉及职业危害因素,是否配备职业卫生设备设施
3、职业卫生设备设施是否满足作业环境标准
4、为作业人员配备满足职业防护标准的劳保用品
消防:
1、设备设施不涉及使用易燃易爆品
2、若涉及,安全防护有效,易燃易爆品容器、管道安全可靠
3、配备的消防设备设施及相应的器材符合规范
4、安全疏散通道无占用
21、其它要求:
打“★”符号项为重点项必应项,并对方案实施和保证能力进行描述说明。未对“★”项进行说明的投标文件评标小组将其判定为废标。
三、比选办法
1、评审工作由比选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采用最低价法。
2、比选申请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比选申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废。
3、比选人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不退回比选申请文件和其他比选申请资料。
4、中选人应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应与比选申请文件内容一致,不得有实质性改变。
5、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咨询服务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咨询合同,以此类推。
6、中选人需在比选结果公布后3天内按比选人通知签订相关商务合同。
第三部分 商务合同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买卖合同甲方(买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签订时间:2023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2、产地、生产厂家:★★★★★★★公司。
3、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按照本合同附件以及相关补充协议(如:《技术协议》)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生产制造。
4、随机备件、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等供货。
第二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所列:★★★★★★★。
2、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该合同价格包括:《技术协议》约定的设备构成、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配件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资料费、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4、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含13%增值税)。
第三条 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单笔支付金额大于4万元,电子承兑汇票支付)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具总价款的30 %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
2、第二期付款:乙方设备预验收合格,发货后30日内,乙方开具总金额3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第三期付款:乙方设备终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4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20%;
4、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20%的货款,在设备终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不计利息。
5、若设备到甲方现场6个月,终验收不合格,甲方在作出令乙方退款的决定后,乙方应在2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退款后,乙方可将设备运回,甲方不承担一切费用。
6、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均以乙方提供的以下账号支付:
乙方账户名:
开户行:
账户号:
第三章设备验收
第四条 设备的验收程序:
1、如果甲方认为该设备需进行预验收,可在双方书面约定地点进行,若在乙方现场进行,甲方根据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分别对设备、随机装置和选件(包括辅助设备)等按合同和《技术协议》、出厂合格证及典型零件加工(加工零件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要求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预验收报告,设备方可装箱发运。预验收所需工具甲方按《技术协议》提供,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仪器、刀具、材料、辅料等)均由乙方提供。
2、若设备最终验收在地点为甲方的安装地点,验收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进行。设备进入甲方现场双方进行开箱交接,乙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按合同、《技术协议》约定或乙方合格证、说明书标定的技术参数,进行静态精度指标、动态精度指标、功能、负荷试验等检测验定,形成书面记录,由甲方设备主管部门认定。双方授权代表签署验收报告后,验收有效。若设备在终验收时需要由当地检测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方可使用的,所需检测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202★年★月★日前交货。
2、交货地点:★★★★★★★。
第六条 在发货前5天内,乙方用传真给甲方交货计划一份,注明设备和材料的装箱单数量、装箱单单号、项目名称、数量、毛/总重量、大约尺寸、每个包装的体积、装车日期、大约到达时间等,对超大和超重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乙方应确定发货路线,以便甲方作好存货准备。
第七条包装与标志:
1、包装应满足长途、安全运输货物的包装箱之要求,包装材料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不得收取甲方材料费、押金等,甲方无返回包装材料的义务。
2、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形状和特点进行良好坚固的包装,防止货物受潮、雨淋、生锈、受压、变形、腐蚀和震动等,以便经得起长途运输(同时适合于陆运和海运),以保证货物安全、完整、保质保量地到达目的地。
3、乙方应在拆散件及散装的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标签标明装箱单号、主机设备名称以及在组装图上的位置;除上述外,还应该用“备件”“适用工具”来分别标注。
4、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油漆注明:
装箱单号
唛头标记
设备名称
箱号、包号
收货人
毛/净重
目的站(港)
尺码(长×宽×高 mm标注)
根据货物特点、装卸和运输中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标志图案。
5、若货物重量为5吨或5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明显地印刷标明常用标记图案,标明“重心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迁。
6、甲方现场安装和试车所用的特殊工具、材料及消耗物件应同设备分开,按种类包装,这些物品应尽可能装在不同箱内。
7、电气设备和仪表应与机械设备分开包装。对组装的和部分组装的电气设备的包装,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在箱外注明。不同箱号的设备应尽可能不混装在一个箱内。
8、若因乙方不妥善的或不充分的保护而造成的货物锈蚀、损坏、丢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补给,费用乙方自理;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以上问题发生,乙方本着合作的态度,要积极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补给,可适当向甲方收费,费用问题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9、每个包装箱将带以下资料:
(1)、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壹份;
(2)、出厂检查和试验的详细记录壹套;
(3)、质量保证证明书壹套。
第八条 甲方在乙方住所地进行设备的预验收时,乙方技术人员要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维修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编程及日常机械、电气维护等,并使甲方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设备,由甲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第九条 乙方负责在甲方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最终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安装调试的同时,对甲方人员再次进行不少于 5个工作日的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使甲方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设备,并由甲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编程及日常机械、电器维修和针对典型零件的加工培训。安装及培训的时间一般不超出5个工作日(在用户所在地,按日历天计算)。
第十条 乙方对培训的效果和质量负责,应委派经验丰富、合格的技术人员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免费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每人一份。乙方委派的技术人员不符合本规定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进行撤换。(甲方参加培训人员应具有相应技术基础)
第十一条 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以甲方在验收合格单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机械、电气、液压等部分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务,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提供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务可收取合理的费用,修理服务应做到及时有效。
乙方承诺:无论质量保证期内外,在接到用户信息后的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在质量保证期后,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甲方所需配件和技术服务,并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保证设备是由全新的材料生产制造的全新设备,且设备构成的元器件的标识清楚可识别。相关机电设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达到最新能效等级标准二级及以上能效;禁止供应或配套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内的相关机电设备(产品)或其他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设施。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如果货物的质量或主体设备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设备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修理、更换相关零件,乙方经修理、更换相关零件后6个月上述缺陷仍未解决,乙方负责退还甲方货款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10%的经济损失;如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存在制造质量问题,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和维护服务。如服务延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对设备的质量(包括外观质量)与配套件的质量负责,凡因制造与配套的问题或包装不良造成运输中设备损坏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质期内出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实行“三包”;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并可向甲方适当收费。
第十六条 质保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指定的地点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 0.5%交纳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货款中扣出;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第十八条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由乙方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包换包修时间不超过甲方发出整改通知3个月内,每超期一天乙方按产品总价值的 0.5%交纳违约金。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差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 如因乙方安装、调试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 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一周(7天),应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义务,除本合同约定外,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标的10%。如果造成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损失。
第七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4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变更协议。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若在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所有诉讼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败诉方全部承担。
第九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后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技术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他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在本合同签订以前形成的均自动失效,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的约定
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甲方指定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
联系人:罗银章联系电话:139*****680;
乙方指定地址:
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本合同乙方的权利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构成违约。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的设备如果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乙方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如果甲方承担了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三十二条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贵重礼品、回扣、礼金和有价证券、佣金、安排旅游或支付相关费用等。如一方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守约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十三条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合同履行完成。
甲 方 | 乙 方 | ||
单位名称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 | 单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耿海波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
签字时间: | 签字时间: | ||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 ||
手机: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税号 | 税号 |
第四部分 廉政协议
廉洁共建协议书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实现诚信合规经营,践行公平公正,推进共享共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共建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不营私舞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严格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第二条 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督促并监督自己的员工做到:
(一)不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电子红包等;
(二)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三)不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单位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四)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及打牌等活动;
(五)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通过乙方为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乙方举报反映的问题,甲方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甲方确保对乙方举报行为不进行打击报复。
甲方举报受理部门: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电子邮箱:jajsb2009@163.com, 举报电话:(0835)*******、*******。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不得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通过打牌等带彩娱乐活动,变相贿赂甲方人员;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在乙方投资入股提供方便;
(六)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兼职取酬;
(七)不得为甲方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商业秘密;
(九)对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监督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单处或并处):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纪违规金额5至10倍的违约金,且乙方通过违纪违规方式获得的不正当得益应全部退还甲方。
2.取消乙方在甲方的新增业务(新增业务量及新的业务种类)资格。
3.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履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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