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警示教育基地设计及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恩施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警示教育基地设计及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恩施州司法局拟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警示教育基地设计及建设项目(含设施设备,下同)进行采购,根据相关规定,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警示教育基地设计及建设
二、磋商内容:警示教育基地设计及建设
三、采购预算:18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得
(一)报名时间:自2020年12月7日起至12月11日17时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复印件,持上述所有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到恩施州司法局办公室(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北楼608)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下午17时整。
磋商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9时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未按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磋商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北楼608室
九、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恩施州司法局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恩施州司法局
联系人:黄泽涛
联系电话:*******
恩施州司法局
2020年12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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