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5楼)或通过电子邮件*********@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2024-0181
2.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此价格为三年预算金额)。
5.最高限价(如有):******.00元(三年),******.00元/年。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卷宗封面打印、协助完成立案阶段审判系统的电子送达、调解案件的录入(包括音视频录入)、立案庭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流程及服务质量要求。
6.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4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实行对供应商的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对年度合同履约、服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完成人员配备到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或《云南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告知书》,同时还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5楼)。
3.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可选择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可不授权)、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公章)装订成册(或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注:以上资料须清晰可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6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1磋商保证金金额:¥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1.2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
1.3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逾期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以转账(网银或电汇)到账时间或银行保函生效时间或电子保函(保单)生效时间为准。
1.4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山分行
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
联系人:银芮
联系电话:133*****444(保证金事项)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其他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账 号:5305 0172 8637 0000 0199
联系人:银芮
联系电话:0875—*******(代理费事项)。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3.2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308号
联系方式: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5楼
联系方式:0875-*******、139*****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087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曾云、苏姝、闫永康、鲁惠莉、黄健、肖兰燕、许晌达
电 话:0875-*******、13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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