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农业大厦中央空调主机维修维保采购谈判公告
安阳市农业大厦中央空调主机维修维保采购谈判公告
安阳市农业大厦中央空调主机维修维保采购
谈判公告
正为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市农业大厦中央空调主机维修维保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农业大厦中央空调主机维修维保采购
1.2采购编号:ZWJS-2024-019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位于安阳市农业大厦内。主要内容为安阳市农业大厦中央空调主机维修保养及阀门更换等。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采购预算:******元
1.6合同履行期限:3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盖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08日—2024年11月12日;上午08:30—12:00、下午2: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正为技术有限公司(安阳市碧桂园天汇9号楼2006);
3.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 报名方式:现场
3.4.1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准备的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以上文件报名时按上述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开启)事宜: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正为技术有限公司(安阳市碧桂园天汇9号楼2009)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6.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刘彦宾
电话:135*****799
采购代理机构:正为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艳艳
电话:15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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