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广西宜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市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一期)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池市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一期)项目
二、项目概况
河池市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一期)项目位于河池市德胜垃圾填埋场内(宜州区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本项目厨余垃圾处理规模50吨/天,总建筑面积4372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办公楼、预处理车间、养殖车间、后处理车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除臭系统等。
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为1.26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和其他林地。项目挖方1.77万立方米,填方2.21万立方米,调入、调出0.17万立方米,借方0.44万立方米,借方来源于河池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项目,无弃方。项目概算总投资5001.8万元,施工工期1.08年。
三、服务内容
按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方案,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验收材料。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和能力。
(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土保持验收相关咨询服务。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活动。
五、报价及服务要求
(一)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水土保持验收费用;
2.计入必要的各项税金;
(二)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成本自行决定报价,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三)应满足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验收报告应通过水利部门的审核。
六、材料的递交及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于2024年11月12日18:00(北京时间)之前将报价材料(含除税的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形式递交到询价人处。
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5号办公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宜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韦 工
联系电话:
137*****299 广西宜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