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溪乡集镇风貌整治工程小型项目施工发包公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类
柏溪乡集镇风貌整治工程小型项目施工发包公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类
柏溪乡柏溪街道路改造工程
小型项目施工招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类)
招标文件
(简本)
项目编号:皖祁瑞邦GC*******
招 标 人:祁门县柏溪乡人民政府(盖章)
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9月
第一章 招标文件(简本)说明
一、本《简本》适用于祁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类项目》交易;
二、本《简本》中未提及的内容按照黄山市现行相应类别招标文件范本执行,范本中未提及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三、在递交投标报价函及投标承诺函阶段,确定中标预选人,即所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对结算系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即:**.**%。)报价的竞争;确定中标预选人后,中标预选人须按照中标的结算系数编制商务标文件,在三日内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处。按规定要求递交商务标后评审通过后,中标结果在政务公开网站项目单位的“招标采购”栏目发布。
第二章 招标公告
柏溪乡柏溪街道路改造工程小型项目施工发包公告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类)
项目编号:皖祁瑞邦GC*******
祁红建工、祁门迅捷、祁门城建、祁门建安、诚鸿路桥、:
(对投标单位简称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发出的邀请函为准)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祁门县柏溪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邀请贵公司参加对柏溪乡柏溪街道路改造工程的投标,欢迎贵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柏溪乡柏溪街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祁门县柏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发包条件,现按《黄山市小型项目交易实施办法》、《关于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投标程序的通知》等规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祁门县柏溪乡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建设规模:约97.4万元
2.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招标控制价:******.84元
2.6招标范围:人行道改造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为祁门县2019年小型项目库名单内的企业。
3.2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 其他要求:/
3.4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具备规定资格条件且为本次招标项目被邀请的投标人,均可在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开标截止前),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携带报名资料至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祁门项目部,报名并领取招标资料(工本费200元)。必须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并随时关注项目单位网站是否有招标答疑澄清,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五.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投标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简历及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合格证等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报价函及投标承诺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5时00分,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 壹万捌仟元整、报价函原件(报价函、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其中投标保证金和报价函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正面标识清楚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等内容,投标保证金还需标注金额。(二阶段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为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祁门办事处;
6.3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祁门县人民政府(http://www.ahqimen.gov.cn/)柏溪乡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祁门县柏溪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59-
地 址:祁门县柏溪乡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志斌 联系电话:0559-*******
地 址:祁门县新十字路口文化局大院内
第三章 投标报价函及投标承诺函评审
1. 评标方法
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承诺函等进行评审,符合格式要求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后,进入投标报价的评审的环节。本次投标报价评标采用合理结算价法。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与评标基准值比较,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值的单位为第一中标预选人,次之为第二中标预选人。最接近基准价的报价绝对值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随机确定排序。
2. 投标报价
2.1 投标人应结合项目特点、要求和投标企业自身实力,以对控制价合理的结算系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即为:**.**%)为投标报价;
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报价及承诺函;
2.3 投标报价超出a值范围的投标将被否决。
3.开标和中标预选人确定原则
3.1检查投标人的有效性→由招标人随机抽取c值系数→拆封投标人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b值)→公布中标预选人;
3.2按报价最接近基准值的单位为第一中标预选人,次之为第二中标预选人。
4. 评标基准价计算
4.1 评标基准价(b值)计算方法:所有在a%范围内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值(如在a%范围内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平均值);(凡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4.2 由招标人从以下系数中随机抽取c值: 0.98、0.99、1.00、1.01、1.02;
4.3 a值的范围(均含本身)为:80-90。
5. 中标预选人商务标编制
5.1 商务标编制总价不得超过:(控制价-预留金-招标代理费-暂定价)×中标结算系数+预留金+招标代理费+暂定价;
5.2商务标编制:中标预选人应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同期定额信息价、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后,依据中标结算系数对总价和控制价每个相应子目综合单价进行组价,各子目组价不得高于相应子目控制价综合单价×中标结算系数,各项规费标准、税率等均须符合规定。
6. 其他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若干规定》(黄政办[2016]18号)规定办理。
第四章 商务标书的递交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称:祁门县柏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祁门县柏溪乡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59-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祁门县新十字路口文化局大院内 联系人:金志斌 电话:0559-******* |
3 | 项目名称 | 柏溪乡柏溪街道路改造工程 |
4 | 建设地点 | 祁门县柏溪乡 |
5 | 建设规模 | 约97.4万元 |
6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
7 | 工程计价方式 | 清单计价 |
8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9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0 | 招标范围 | 人行道改造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11 | 招标控制价 | ******.84元 |
1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13 | 质量要求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14 |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5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为祁门县2019年小型项目库名单内的企业。 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其他要求: / |
16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图纸等 |
17 | 投标人提出问题(含清单疑问)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前 |
18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形式 | 书面形式网上发布 |
19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20 | 投标有效期 |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21 | 投标保证金 【注:此为第一阶段递交】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元,采取现场缴纳的方式,在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信封密封,封面标识: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小写、项目名称、在2020年9月25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评审结束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当场退还 |
22 | 商务标文件电子版要求 | / |
23 | 商务标文件份数 | 纸制标书正本、副本及含有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各一份,具体要求(word或excel版)【档案袋密封】 |
24 | 封套上写明 (递交纸质标书,封口处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商务标)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章) 在2020年9月28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 |
25 | 商务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0年9月28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安徽瑞邦 祁门办事处 |
26 | 商务标文件提交 | 在规定时间到达前提交至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处,需同时递交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到场,则无需委托证明) |
27 | 商务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28 | 中标公示或网址 | 政务公开网站项目单位的“招标采购”栏目发布 |
29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或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
3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中标预选人递交商务标标文件后,由招标单位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核对其标书情况,不再抽取专家评委进行评审。 2、本项目付款方式:另定 其他要求: / | |
31 |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按行业清单计价规范要求列示<以下附表可按行业规定由代理机构提供>,须有造价员或造价师盖章): (按项目类型勾选) √公路工程和水利工程以外的施工项目适用: 1.1商务标报价内容 (1) 表2-0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表2-02编制说明 (3) 表2-03 投标总价 (4) 表2-04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 (5) 表2-05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6) 表2-06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7) 表2-0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 表2-07-0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9) 表2-0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10) 表2-0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11) 表2-09-0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2) 表2-10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3) 表2-11零星工作项目表 (14) 表2-12规费与税金清单计价表 (15) 表2-13主要材料价格表 1.2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1.3主要施工机械配备情况 1.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适用: 1.1商务标报价内容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2)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3)计日工汇总表(包含劳务、材料、施工机械); (4)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5)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表; (6)其他工程费及间接费综合费率计算表; (7)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 1.2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1.3主要施工机械配备情况 1.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 □水利工程施工项目适用: 1.1商务标报价内容 (1)投标函(主要承诺工程报价及报价中承担的风险范围) (2) 投标报价说明 (3) 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4) 工程预算表 (5)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6) 材料价格汇总表 (7) 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8)工程单价表 (9)生产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材料费表 1.2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1.3主要施工机械配备情况 1.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 | |
31 | 1、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9000元,开标后由中标人支付。 |
2.具体项目对通用部分投标须知可以进行补充说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3.2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用户库资格,2年内不接受入库登记申请,小型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1确定为中标人后,放弃中标资格的;
4.2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4.3中标后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
第五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
1.计价依据
1.1本工程计价依据主要有:详见控制价编制说明
1.2本工程参考计价依据和补充资料主要有:详见控制价编制说明
2.工程造价确定
2.1工程造价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2.2工程造价计价活动涉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投标报价等。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3.1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有:详见清单编制说明
3.2 工程量清单编制采用统一格式和表格,具体构成内容见“第四章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1条款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3.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描述的,对清单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有要求的,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等执行。措施项目清单中通用部分遵循计价规范编制,专业工程措施项目按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项目名称和内容见“第四章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1条款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编制
4.1 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依据有:
⑴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计价规范、本省现行实施的计价定额、计价办法及工程所在地市计价规定。
⑵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⑶本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⑷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常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所采用的施工机械。
⑸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格。
⑹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其中包括: 不采用 。
⑺其他相关材料。
4.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按本招标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结合第4.1条编制依据确定。
人工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
材料单价按省级和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期市场信息价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以及市场调查价格计算。本招标文件中列有材料暂估价的,按暂估价计入综合单价。
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均按国家和省的定额消耗量计算。
管理费、利润为可竞争性费用,其费率按国家和省、市的定额规定标准计取。
风险按本招标文件第4.1条约定计算。
黄山市为劳保未统筹地区,社会保障费用列入报价。
4.3措施项目清单费按本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结合第4.1条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对于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竞争性的措施费用依据专家论证后的方案进行合理确定。
4.4规费、税金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规费、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4.1条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这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严格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计算。
4.5其他项目清单费按本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确定。具体内容见“第四章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1条款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4.6招标代理费为: 9000元列入工程控制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按同样标准列入报价。
5.投标报价编制
5.1投标报价编制的依据有:
⑴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计价规范、本省现行实施的计价办法及工程所在地市计价规定。
⑵企业定额,或参考国家、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⑶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⑷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⑸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⑺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⑻其他相关资料。
5.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项目特征描述等确定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中已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5.3措施项目清单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结合本招标文件第5.1条编制依据确定。投标人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
5.4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
5.5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严格按照国家或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5.6招标代理费据实列入投标报价为不可竞争费,不计税费。
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供参考,后期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实际合同条款为准)
专用合同主要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洽商纪要,变更等书面文件、协议、图纸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执行。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另定;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另定;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另定。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而需要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档、电子文档;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七日内进行确认并提出修改意见。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开工前7日内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业主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符合有关规范并满足施工要求。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符合有关规范并满足施工要求。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双方约定。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用于本工程。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开标前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不予答复。招标人对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5%(含±5%)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1000元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5%(含±5%)以内,但估算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5%的,招标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
如未按规定提出,则招标后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予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发包对发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办理各项签证、验收等手续。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日。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竣工决算、施工检验评定及质量保证等技术资料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有关要求装订纸质资料。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必须自行处理好与各相关部门关系。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本工程施工的所有事宜。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要一致,并且为本工程专职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各种例会。承包人如果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方可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每周不少于5天常驻现场组织施工,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8小时,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保证每周不少于5天常驻现场,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关键工序时段应常驻现场,否则视为不到位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到位,每人每天按人民币壹仟元(¥1000 )在当月进度款中扣罚,同时追究违约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作出任何决定,甚至有权勒令承包人退场,并保留向承包人索赔损失的权利。特殊情况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任何一人离开现场应征得甲方代表同意。上述违约不包括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认为上述人员不适合本项目的情况。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应至少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该行为视为违约的,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伍万元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水平不得降低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处以五万元违约金。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前2天。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方可离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每天一千元扣罚。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每天一千元扣罚。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交付承包方施工后至竣工验收。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中标价的10%,电汇或银行转账。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24小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有关规范。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由发包人负责。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由承包人负责。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方原因,每延误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1000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延期竣工另行约定日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时,不包括气候条件,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在工作时间内,连续24小时以上的下雨和雪天气,或室外温度低于零下10摄氏度以下;
(2)/;
(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此费用包括在投标人商务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实际施工中若发生变动的,施工时应按有关规定据实签证,招标人有按工程最终实施的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调整;合同中变更增加后无类似工程项目的造价,依据变更当期信息价及有关规定计算的价格按照中标价下浮比例(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同比例下浮,变更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4天内。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报价已考虑,不再另行计算。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实调整。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以合同签订为准,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4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4天内。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一致。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天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14天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3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年。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方自行决定,费用自行承担。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祁门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招标项目采用非电子开评标方式。
二、本招标文件未列示的投标文件格式可参见黄山市对应类别招标文件范本。
三、第一阶段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承诺函、投标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及安全考核B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到场,则无需委托证明)。
4、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见“第四章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1条款)。(注:上述第1、2条的材料。档案袋密封包装;封口处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封面标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四、第二阶段须提供的资料:
1、按“第四章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3、24、31条款内容进行编制。
(注:31条款中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施工机械配备情况,须制表提供)
附件1
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考察、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我方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
一、我方秉承招投标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现郑重承诺:
1、我方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能力并满足本项目需要。保证在工期内,安全文明、保质、保量、高效的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因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约定标准,则我方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2、如我方中标,承诺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工程质量验收达到招标文件约定标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与其他专业项目进行施工配合(若有)、协调好外部关系、自行提供资金担保,工程竣工后,在工程保修期内及时、主动、优质的处理质量问题,做好后续服务,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转包、不违规分包等。(由投标人自行描述,可进行补充、修改,但不得违背规定要求);
3、我方拟派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其项目经理资质为(专业)级建造师。具有本招标项目的组织施工经验和能力;
4、如我方中标,承诺组织好健全的管理机构,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做好主要施工机械的配备。保证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及安全达到要求;
5、如我方中标,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如我方中标,承诺项目清淤产生的砂石所有权归属祁门县阊鑫砂石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7、我方承诺本承诺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二、(其他。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承诺的内容)。
三、本投标承诺函,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电话:
年月日
附件2
投标报价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结算系数(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即为:**.**%)作为投标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如为中标预选人,承诺按《黄山市小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和《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投标程序的通知》等规定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兑现。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不实,愿意接受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电话:
年月日
标签: 风貌整治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