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南路绥江道—珠江道道路环境提升整治试验段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
友谊南路绥江道—珠江道道路环境提升整治试验段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友谊南路(绥江道—珠江道)道路环境提升整治试验段施工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19:3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5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文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广顺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文哲 022-******** |
项目概况
友谊南路(绥江道—珠江道)道路环境提升整治试验段施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4-2-208
项目名称:友谊南路(绥江道—珠江道)道路环境提升整治试验段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友谊南路(绥江道—珠江道)道路环境提升整治试验段是友谊南路道路及相关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试验段,工程内容包括人行道更换、园林补植等。
服务内容: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全部工作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二)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三级资质有效期届满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四)人员要求: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在建工程任职情况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加以承诺;项目总工程师1名,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加以承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8室)
方式: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磋商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公对公),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ZK2022-2-208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30*****09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开户行行号:102*****0365(2)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及供应商邮箱(均为可复制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anyags308@163.com。(3)邮件主题为:FZK2024-2-208获取磋商文件资料。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联系方式:于广顺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王文哲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哲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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