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堡镇高笋塘村红色美丽村庄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忠堡镇高笋塘村红色美丽村庄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忠堡镇高笋塘村红色美丽村庄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咸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19:5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 0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 ||
预算金额 | ¥9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533 | ||
采购单位 | 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咸丰县忠堡镇小康一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3*****5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咸丰县楚蜀大道91号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8-******* |
【项目概况】
忠堡镇高笋塘村红色美丽村庄巩固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240*******;
3、项目名称:忠堡镇高笋塘村红色美丽村庄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6.******(万元)
6、最高限价:96.******(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楼地面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证,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3)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培训考核合格证);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5)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加进去,特别是:“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在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2、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根据操作步骤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及提交。 3、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关注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并在磋商小组设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解密及磋商应答。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响应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咸丰县忠堡镇小康一路15号
联系方式:153*****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91号3楼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153*****533
标签: 庄巩固提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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