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及建筑安装工程设计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及建筑安装工程设计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及建筑安装工程设计
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及建筑安装工程设计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社会【2024】2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40号
(2)规模: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及建筑安装工程设计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541*****001
标段名称: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及建筑安装工程设计项目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18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60.0天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1.64万平方米。主要设计内容为:1、3号楼主要使用功能如下:一层为公寓门厅、消控室、总监控室等;考虑美观等因素,内置载重1.35吨电梯一部;剩余部分一层为室内研究生公寓配套活动用房;二层~三层为研究生公寓(学生使用)26套,每两人为一间(带卫生间);四~六层为专家学者短期周转公寓两套间12套,单人间15套(专家学者使用);二至六层西侧设计专家学者中长期周转公寓100-120平方米5套(专家学者使用),居住时间1-3年;每层均考虑公共卫生间、布草间、保洁间。2、11号楼二层(睡眠研究室)仅考虑室内二次装修。建筑面积393.94平方米。3、新建科研楼主要使用功能如下:一层:影像研究平台(含核磁共振、DSA等设备);二层:高原医学研究大数据中心、培训交流中心;三层:成像研究平台、分析测试平台;四层:院士工作站2套、首席科学家工作室、科研团队工作室、实验中心办公室;五层~六层:做为预留实验室(按照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标准预留附属设施);七层:流行病学研究中心、临床病理研究中心。4、12号楼楼主要使用功能如下:一层为食堂、汇流排等;二层:临床研究专家工作室、临床研究药房、受试者服务中心;三层:临床研究随访中心、高原心脑血管疾病功能研究室;四层:高原睡眠监测研究中心(含高原弥散式富氧环境睡眠监测室10间);睡眠研究安全监测室(包括不良事件监测区、急救设备区);五层:药物/器械临床试验(GCP)管理机构(包括: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临床研究档案室,临床研究资料室,临床研究器械/药品存储室,临床研究项目管理部);六层~八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部、规划部、科研部、转化医学部、文献部;九层:活动中心、科普宣传基地。5、23号楼楼改造后功能为动物试验舱。6、锅炉房改造后功能仍为锅炉房,更换两台4吨承压燃气热水锅炉。7、室外工程:该项目二期在一期部分基础设施未完善的基础上增加了3#楼、12号楼、绿化及停车场的改造,因此对室外配套管网、绿化、充电桩等进行补充。8、蝴蝶楼(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修缮:面积约250平方米:9、一二期配电室原则在新建科研楼内设计,如因科研用房紧缺不能满足要求,可在原有配电室内整体考虑一二期用电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54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11月08日0:00时至2024年11月1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接收异议联系人:张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砖厂路7号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8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人:盛莉、姚福科 |
电 话:0971-******* | 电 话:0971-*******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11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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