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薄煤层综采工作面采煤
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DC-设备-202406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薄煤层综采工作面采煤机采
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
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
阿岗镇木冲格村,金城煤矿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矿区面积约 5.1825 平方公里,现有采
矿权范围内地质资源量约 6125 万吨,设计可采储量约 4027.92 万吨,设计生产规模为 60 万
吨/年。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在综采工作面进行的采煤机采购,具体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设备的供货、检验试验、运输、交货、井下指导安装及技术服务等。采煤机采购数量 1
台,要求采高范围 1.2~1.8 米,适应倾角大于 25°,截割电机功率为 2×330kW,规格型号
MG330/730-WD。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薄煤层综采工作面采煤机
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薄煤层综采工作面采煤机
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1.2 投标人须为拟投产品的生产企业。
2.产品要求:
2.1 投标时,投标人提供拟投产品设备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设备型
号与证书中型号相符,证书上含【MA】标志。如果证书上没有【MA】标志,投标人需提供该
证书在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https://www.aqbz.org/#/zscx)上的查询结果
并附截图,同时查询结果确认证书真实有效。
2.2 投标时,投标人须承诺在供货时提供拟投产品设备及配套设施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
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证书上含【ExdII】标志)、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设备质量证明文
件,并附上相应的承诺书。
3.财务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 2021 至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包含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资产负债表),或者提供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说
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
间前 3 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至少 1 个类似业绩,类
似业绩指与本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采购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已完成的合同、合同
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7 日 12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7 日 12:00(北京时间)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 17:00(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2.1 法定代表人持以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2.2 委托代理人持以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现场获取方式:
请投标人按上述规定时间携带证明文件到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白塔路 283
号)获取招标文件。4.网上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按上述规定时间,将以上相关证明文件、招
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开票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dyzb2007@126.com,并电话联系招
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进行确认。 5.费用缴纳 5.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1,000.00 元),售后不退;5.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
元),缴纳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5.3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
书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规定的标准计算下浮 30%,以中标总价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5.4 公
证费: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 元),公证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
向公证处支付。5.5 费用缴纳方式及账号 5.5.1 费用缴纳方式:(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银行转账或现金;(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保险
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任选其中一种保证金缴纳方式;(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4)公证费:开标现场直接从公证人员处获取缴纳方式
及账号,或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信息。5.5.2 费用缴纳账户(除公证费外):收款单位:
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昆明白塔路支行,账号:730151018260002879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白塔路 283 号(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白塔路 283 号(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规模:510 万元。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3.支付方式:(合同总金额为含税总价)
3.1 预付款:合同生效并签订技术协议后,招标人应在 15 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设备
总价的 10%作为预付款给中标人。
3.2 设备款:招标人收到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经审核确认中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提供合同总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及随机资料(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
且货物完整无缺件、缺陷或破损,技术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负荷试
车结束并取得相关使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验收报告、性能测试报告、安全检测报告等),
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90 日历天后分 12 期支付设备总价的 80%给中标人,第一期到
第十一期每期(30 日历天)支付 6.66%,第十二期(30 日历天)支付 6.74%。
3.3 质保金:设备总价的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负荷试车
结束并取得相关使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验收报告、性能测试报告、安全检测报告等),
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 18 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剩
余款项质保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3.4 资金占用费计算和支付方式:
(1)资金占用费计算起点:自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负荷试车结束并取得相关使用证
明(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验收报告、性能测试报告、安全检测报告等),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
日,满 90 日历天后计算;
(2)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
第一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 80.00%;
第二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 73.34%;
第三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 66.68%;
第四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 60.02%;
第五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 53.36%;
第六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 46.70%;
第七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 40.04%;
第八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 33.38%;
第九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 26.72%;
第十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 20.06%;
第十一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 13.40%;
第十二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 6.74%;
注:资金占用费每期计算时间为 30 日历天;总资金占用费为每期资金占用费之和。
(3)每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公式: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第*期)资金占用本
金*占用天数*日利率。(日利率=年利率/360,每月按 30 日历天计算,保留三位小数。)
(4)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时间:自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负荷试车结束并取得相关使用
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验收报告、性能测试报告、安全检测报告等),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之日起满 18 个月一次性支付(单利计息)。
3.5 合同价款采用银行转账支付。
4.交货地点: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木冲格村金城煤矿(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为落地交货,井下指导安装。
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函 12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投标人可根
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供货期)。如中标人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货物供货并经招标人验收
合格的,每超期 1 日乙方需支付招标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 元)违约金。
如逾期供货超过 15 个工作日,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中标人应返还招标人此前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同时,招标人有权将中标人纳入不合格供应
商管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保证货物是合格的、全新的且
从未被使用过。货物的数量、质量、工艺、设计、规范、型式以及技术性能等各个方面,都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指标及规范,同时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并
一次验收合格。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经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运转以及保养后,在其使用寿
命期内能够具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招标技术要求”。
7.其他要求:
7.1 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推荐备品备件清单(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其中包含备品备件的种类、数量、价格等信息。投标时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赠送不低于
设备总价 3%的随机备品备件,并在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从该清单中选择备品备件,且所
选备品备件的单价不得高于清单上标注的价格,并提供承诺书。
7.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7.3 投标时投标人承诺为招标人未来的智能化升级改造预留相关设备的智能接口,确保
设备能够兼容后续的智能化需求,并提供承诺书。
8.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木冲格金城煤矿
联 系 人:龚老师
电 话:137006600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塔路 283 号
联 系 人: 包老师
电 话: 15288322011
电子邮件: dyzb2007@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