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植被更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植被更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植被更新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22:2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湖北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63号新天地A2栋)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湖北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63号新天地A2栋) | ||
预算金额 | ¥3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200 | ||
采购单位 | 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荆州市洪湖市新堤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5*****77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63号新天地A2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2*****200 |
【项目概况】
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植被更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63号新天地A2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CG-SC2024-051;
3、项目名称: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植被更新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2.******(万元)
6、最高限价:32.******(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植被更新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项目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63号新天地A2栋)
3、方式:
(1)获取本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2)电子报名方式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公告期间,将报名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qq.com。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63号新天地A2栋)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63号新天地A2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文件,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 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3、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本级
地 址:荆州市洪湖市新堤大道
联系方式:195*****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63号新天地A2栋
联系方式:132*****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蓉
电 话:1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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