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宁洱县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提升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ZCG(采)2024-11-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洱县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472240.00 元,招标人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总预算:¥1472240.00 元。最高限价:一标段:¥732160.00 元;二标
段:¥74008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洱县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一标段; (002)宁洱县全国公共就业
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洱县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
法人或 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经审计的单位提供 2021-2023 年度任
意 1 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
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未经审计的单位提供 2021-2023 年度
任意 1 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3)提供自投
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
说明;(4)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
标担保函(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的相关材料,如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
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2023 年 1 月至今任
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备注: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两项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
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①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
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②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
果为准)。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
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声明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经人社部门认
可的其他证书,且许可证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中涉及的相应工种。;
(002 宁洱县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
法人或 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经审计的单位提供 2021-2023 年度任
意 1 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
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未经审计的单位提供 2021-2023 年度
任意 1 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3)提供自投
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
说明;(4)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
标担保函(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的相关材料,如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
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2023 年 1 月至今任
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备注: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两项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
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①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
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②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
果为准)。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
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声明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经人社部门认
可的其他证书,且许可证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中涉及的相应工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11 月 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云南普招项目咨
询有限公司(普洱市宁洱县南城尚居 20 幢 106 号)。3.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本,售后不
退。▲4.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规定
时间及报名地点要求见本公告 3.1 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宁洱县南城尚居 20 幢 106 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宁洱县南城尚居 20 幢 106 号)
七、其他
项目名称:宁洱县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总预算:¥1472240.00 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732160.00 元;二标段:¥740080.00 元
采购需求: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 2023—2025 年
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南人社函【2023】17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培训人数
详见采购需求明细表)。
采购需求明细: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开展 2024 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的
通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 2024 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
的通知》(20240205)号文件,一标段培训工种:医药商品购销:100 人、茶叶加工工 50 人、
茶艺师 50 人、咖啡师 70 人、咖啡饮品制作 220 人。二标段培训工种:茶艺师 50 人、保健
按摩师 30 人、保姆(月嫂)培训 30 人、咖啡师 70 人、林地茶叶种植管护 50 人、生咖啡感
官分析 50 人、咖啡鲜果初加工 50 人、咖啡饮品制作 280 人。
(超出最高限价部分,由培训机构承担)
注: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具体按采购人安排的
时间组织培训);
质量要求:成交机构必须具备动员、组织学员参加培训的能力,按确定的数量、工种(项目)
组织培训。培训采取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班前 5 个工作日内报批开班审批手续
并在“技能云南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开班审核,培训严格执行“凡补必进、不进
不补”、“每班必查”的要求。严格师资从业资格,必须进入“技能云南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平
台”师资库,对师资信息未按规定进入平台的培训班次,不纳入补贴范围。培训教材要按规
定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规划教材选用目录》中选用正规出版社的教材。凡未按
规定使用正版教材和新版教材的班次,不得开班。严格落实“考培分离”要求,采取“考培
结合、评培结合”的模式开展培训,评价考核工作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监督实施,确
保评价质量。确保培训质量,培训人数纳入 2024 年度培训任务统计范围,满足采购人要求(若
服务期间发布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服务地点:宁洱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 址:宁洱县宁洱镇团结路 5 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侯老师
电 话:182879789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洱县南城尚居 20 幢 106 号
联 系 人: 胡荩
电 话: 13577999961
电子邮件: peympz@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