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执法排查无人机项目的采购公告

购置执法排查无人机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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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生态环境局购置执法排查无人机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Z2024-11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抚顺市生态环境局购置执法排查无人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同有资金7.?万元,招标人为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
规模:抚顺市生态环境局购置执法排查无人机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置执法排查无人机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抚顺市生态环境局购置执法排查无人机项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及相关专利或软件著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购买: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地点:辽宁众一建
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
七、其他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成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正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在“信
用中国”(网站m,creditchina..go,cm/)、“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cCp.go,cn)渣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本顶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8号
联系人:王勃
电话:024-582896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
联系人:章帆
电话:024-57486688
电子邮件:LZY1888163.c0
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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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购置执法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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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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