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汶川县汶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工程测绘、资产评估、技术测试和分
析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ZSS-2024-104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汶川县汶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工程测绘、资产评估、技术测试和
分析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汶川县汶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造价咨询、工程测绘、资产评估、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五包: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五包: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
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单位负责人或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适用于第五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招标文件以电子发售方式,投标人在我
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该网站投标人服
务系统及使用手册。报名所需资料: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获取招
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
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投标
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
整无误);3、报名费汇款凭证扫描件(支付时请备注好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
;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上传至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注:
同一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包进行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七、其他
1.最高限价为:每次作业按照《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
测部分)》(川价费[2004]2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3%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项目负责:刘菁、喻宇;质控审核:宋伟;项目执行:张雨晴、文荟尧;询
问、质疑、投诉受理:李静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汶川县汶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汶川县威州镇桑坪路39号附80-85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0837-62599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028-87789977
电子邮件: 28441367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一、项目背景
汶川县汶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采购汶川县汶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工程测绘、资产评估、技术
测试和分析服务一项,共5包。其中第一、二、三包、第四包已采购完毕。
二、项目概况
第一包:已采购完毕
第二包:已采购完毕
第三包:已采购完毕
第四包:已采购完毕
第五包: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1)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通知和提供的相关资料,开展技术测试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检测等工作内
容。
(2)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3)响应时间要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资源和人员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开始工作。
(4)本项目根据采购需要,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可多次委托投标人提供相应服务。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第一包至第五包:
1、服务期限
服务期1年(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
汶川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及进度
在完成当次工作任务后,提交请款报告和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4、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验收。
5、责任与解决争议的办法
5.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
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
,出现违约3次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投标人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
5.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未付款金额的1‰向投标人偿付违约金,但
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的10%。
5.3投标人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产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
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责任的,投标人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
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
。
5.4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项目所有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属
6.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
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6.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6.3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7、其他要求
7.1第5包:单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费用按标准计算下浮后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