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温县人民法院餐厅对外委托经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法院 CS2024-001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温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温县人民法院餐厅对外委托经营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 万元,招标人为温县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需按时高质量的提供早晚餐、午餐,供餐模式均采用自助餐模式;除发生不可预
见的因素外,将根据年历,保证每个法定工作日(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
的通知为准。)在餐厅内提供正常的工作餐、通知安排的接待餐、值班餐、加班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温县人民法院餐厅对外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温县人民法院餐厅对外委托经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 1.1-1.5 证明
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能力;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 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无食品安全、卫生方面
的严重不良记录;无食物中毒、无消防安全等情况。【出具声明函,声明函内容包括以上的
内容,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3.3 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
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时间止)。
3.4 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出具由“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查询近三年
来法 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
投标资格;(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3.5 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获取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
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县中原鞋城)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县中原鞋城)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法院 CS2024-001 号
2、项目名称:温县人民法院餐厅对外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00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法院 CS2024-001 号-1 温县人民法院餐厅对外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500000.00 500000.00
4、采购需求:需按时高质量的提供早晚餐、午餐,供餐模式均采用自助餐模式;除发生不
可预见的因素外,将根据年历,保证每个法定工作日(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
安排的通知为准。)在餐厅内提供正常的工作餐、通知安排的接待餐、值班餐、加班餐;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
7、合同履行期限:1 年(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表现良好的,采购人可以优先选择续签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 1.1-1.5 证明
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能力;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 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无食品安全、卫生方面
的严重不良记录;无食物中毒、无消防安全等情况。【出具声明函,声明函内容包括以上的
内容,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3.3 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
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时间止)。
3.4 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出具由“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查询近三年
来法 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
投标资格;(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3.5 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县中原鞋城)
方式:获取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县中原鞋城)。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县中原鞋城)。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充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开标现场。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温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739169655
地 址:温县黄河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18239199127
地 址:焦作市玉溪路与世纪路交叉口总部新城 18 号楼 4 楼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18239199127
2024 年 11 月 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温县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县人民法院
地 址:温县黄河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739169655
电子邮件:hngs2501388@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焦作市玉溪路与世纪路交叉口总部新城 18 号楼 4 楼
联 系 人: 任女士
电 话: 18239199127
电子邮件: hngs2501388@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